横河:抓捕薛乃印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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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9日讯】( 希望之声报导)联结收听

洪薇: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的《时事经纬》节目,我是洪薇。

横河:我是横河,大家好!

洪薇:在新西兰杀妻、弃女,逃往美国的华裔武术师薛乃印,在美国亚特兰大被4位当地的华人认出并抓捕的消息,近来引起了华人社区的强烈震动。我们今天的节目就来关注一下这个话题,横河先生,您认为亚特兰大的这4位华人的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应不应该提倡呢?

横河:我个人认为,这4位的行为至少在美国一扫华人不关心社区的形象。华人社区有一部分人完全顾自己,这在美国社会人们不是很看好的。我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

因为在华人社区争论比较大,所以我认为这里其实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这种事情该不该管的问题;第二个才到技术层面,是怎么样管的问题。所以我认为总体这种精神是应该提倡的,因为一个是在中国文化当中,在美国的华人社区管这些事情的人很少;第二个,在中国大陆这些年来敢于见义勇为的越来越少了。

这有很多因素,其中包括很多人为的因素、政府的因素,还有整个社会的因素都有,不管怎样这种行为是应该提倡。再说,这个薛乃印他是一个国际通缉的杀人嫌犯,如果有人看到这个嫌犯的话,向警方报警,协助警方去抓捕他,无论如何是一件好事。

所以警方也表示是鼓励报警,当然他不鼓励你个人去抓他,但这个是具体个案的事情。这是一个总的概况,但是具体到每个个案的时候,我想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的。

洪薇:对于这件事本身,华人社区其实争论比较大的有两个方面,有人说他们不够朋友是为了奖金、为了身份,那您怎么看呢?

横河:首先讲一个“朋友”的问题,因为前两天我们做节目的时候,直接采访到这4个抓捕薛乃印的华人。所以我讲:第一,他们是不是朋友?我认为薛乃印本人不是这4位华人的朋友,因为这4位华人并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

就是薛乃印如果是朋友的话,至少人家应该知道你的真实姓名;你都不把真实姓名告诉别人,你怎么能让人家把你当朋友!这在中国人的社会圈子里面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告诉别人你真实的名字,是取得对方信任进而成为朋友的最主要的一部分。

洪薇: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横河:所以根本就不是朋友,他们只是在一起喝过两次酒而已,这种酒友在中国社区当中太多了,所以不能算朋友。第二,如果是朋友的话,应该不应该这样做?我认为就是朋友他也有个底限,以前不是说“结义”、“结义”嘛!中国古代就讲义气嘛,朋友之间讲义气,就是朋友互相之间要好,这是“义”;再高一点的话,就是“仁”,“仁”的话就是说他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对大家都好,是这么一种关系。所以“义”实际上是已经低于“仁”了,“仁、义、礼、智、信”。

如果说这个人在社会上,他有了违反社会最基本道德的行为的话,尽管这个人没有定罪,但他涉嫌的案子是“杀妻、弃女”,这两条当中任何一条都是为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所不容的。

洪薇:从中国文化传统观念里面来讲,还有一个“大义灭亲”,就算亲人他做了不义之事,也都是应该去举报和绳之以法的,更何况是朋友这样的关系。

横河:在这里我想,谈不到“朋友”这件事情,因为当初这个案子出来的时候,整个华人社区都是义愤填膺的,都说要把这个人抓捕归案。这一点大概没有人有区别的,然而就到了这个特定的案例,就是当他一旦被抓以后,就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出来了,我觉得这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就是说对于朋友,他也有一个底线。如果这个朋友,超出了整个社会容忍的底线的话,那麽该管的时候还是要管。

至于说到奖金的话,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跟奖金的关系并不大,我想是这样的,第一个,他们去抓捕这个人,这个人号称是一个武术的大师,算是某一门派的传人,所以4个人要去抓他的话,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那麽这个风险,对于要到手的…,可能到手的一万元奖金,而据他们自己说的话,他们还根本就不知道奖金这件事情,那麽是不是值得?!

因为如果你要讲到奖金的话,就有一个计算的问题了,就是可能的风险和得到的钱值不值得,我想任何一个能够在美国打工的人,会很清楚的知道,还要几个人分的话,这是不值得,如果你真的要算奖金,那就是计算了,计算的话就是不值得的。

这种事情更多的,我觉得是在道义上的。至于身份的话,我想在美国,他们己经在美国待了8年了,谁都知道办身份和做一件这种事情,完全是两回事情,就是说,你做一件好事,和你能不能办到身份,根本就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而且我想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这些人竟然连报警的时候,连英语都不能够和员警交谈的话,我想对于这种办身份的具体细节,可能了解的也不一定这么清楚。所以我认为,为了奖金和身份的这个可能性很小。

这个问题在什么地方?我觉得这种事情出来以后,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件事情应该不应该做、值不值得做、应该不应该赞赏他们为社会做的这件事情,而不是以阴暗心理看人。我觉得现在华人社区当中,有这么一种倾向,就是说,喜欢从坏的地方去分析、看人,当然不是全部,也不是大多数,但是有这么一些人,喜欢用阴暗心理去看人,这一个我觉得也是跟…,特别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我觉得这是跟中国大陆,所流行的这种共产党的文化,造成人与人之间不信任,和上当上的太多,所以经常以这种阴暗心理去看人。

这件事情应该是从正面,他们是以主持正义为主,当然做为社会来说的话,对于主持正义的人,社会会给他一定的报酬,但是这并不是他们这个行为,值不值得赞赏的影响因素,这应该没有影响的,他们为社会做了贡献,那麽社会如果给他们一定的报偿的话,我觉得也是应该的。

洪薇:也是理所应该的。

横河:对,但是这是另外一回事了,这跟他们做的这件事情,对和不对没有关系。

洪薇:那关于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就是认为薛乃印的妻子刘安安,她是因为红杏出墙,才招致了这样的杀身之祸,那该如何看待这样的家庭问题所引发的家庭暴力呢?

横河:我觉得任何家庭的纠纷或者是社会的纠纷,都不能够用暴力来解决,更何况杀人或者杀妻。因为这个案子,我讲有一个基本的是非问题,就是你不能杀人,这个是不管在任何一个宗教,和任何一个法律上,都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不能杀人是人类社会,或者是神给人规定的社会,宗教就是神给人规定的社会,法律就是人给人规定的社会,那都是不能容许的。所以这是一个基本的是非问题,为什么会在基本是非观上面有问题,就是说这个人做了错事了,所以杀他是有道理的,这种说法绝对是错误的。

为什么会在这个基本是非观上会有问题?我觉得是在中共的这将近60年的统治之下,暴力己经变成了一种常规,比如说抓了一个人了,要判刑了,他不是按照法律来判他,而是所谓“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于平民愤”,这样一来的话,就把一个感情的因素,或者是一个非法律的因素,放到了这个法律的判决里面去,造成了很多不该杀的杀了,这种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中国己经持续了60年了,而且是由政府来提倡的。

造成了什么后果,第一个,就是整个社会,倾向于用暴力甚至杀人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第二个,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得到了中国社会一部分人的赞同。这就是比如说移植器官就有人认为死囚犯的器官移植情有可原,因为这个可以废物利用,就是这种对人的生命和人的身体的不尊重,这是共产党统治所特有的。

因为中国人历来对于死要全尸这一点是看得很重的,而且不能杀人也是看的很重的,因为按中国民间的佛家传统思想的话,那杀人是造大业的。在共产党统治之下,就这种被社会认同了,所以才导致了为什么在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面,有一些这种不正常的看法,我觉得这就跟中共长期政治运动整人,而且把这种整人、整死人,变成了普通人生活的一个部分,有很大的因素。

洪薇:那作为薛乃印来说,就说他是武术大师,太极的什么传人之类的,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杀妻弃女的恶行呢?

横河:我认为在中国的传统上,就是学武的人,他都要讲武德的,没有德的人,他是不能学武的,任何一派宗师,他本人不但要自己做表帅,而且还要教徒弟这样子的。当然在历史上,每个门派都有出叛徒的,都有不讲武德的人,但是那少数,整个武林界,都是要讲武德的。

然而在今天的中国大陆,不管是武术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就这一类的,因为在中国习武和宗教是连在一起的,不管是佛家和道家都有习武之人。太极本身,他就是道家的。无论是武术还是什么,在中国大陆都商业化了、商品化了,就包括佛教在内,也都商品化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少林寺成为了一个商业集团,是赚钱第一、表演第一。

这样,在武术界、在佛教界,或者在道教界,都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商业化和赚钱的趋势,造成了对自己这个门派本身,所传递的文化、承传的这些东西,全都忘记掉了,全都不知道,或者是故意忘记或者是不知道,不知道所有的武术是来自于心法的修炼和形体的练习两部分。

宗教也是一样。但是这也不仅仅是武术,也不仅仅是佛教,而是在中共统治下整个社会道德崩溃的一个缩影而己,所以这样的人,来自中国大陆的所谓武林就不奇怪了,这个是统治集团所有意推行的,让大家去赚钱,让大家忘记道德和信仰的部分,这是统治集团维持他自己统治所希望的这个社会所达到的这一步。

洪薇:那这个社会的整体道德下滑,人都这样子的话,对这个统治集团又有什么好处?

横河:这个统治集团和中国历史上所有的统治集团都不一样。所有的统治集团所依赖的,实际上很大一部分就是人的道德。就是他能够维持统治,是人的道德在一定的程度上。

但是中共这个统治集团,它的整个基础,它的整个思想方法,它的整个意识形态和人类的道德是相反的。它所统治的这个政权的稳定,是依赖于人们的道德的崩溃,是依赖于传统文化的彻底消灭。这就是每隔几年搞一个运动的目的,这个运动不仅仅是把对手打下去,因为很多并不是对手,是故意制造出来的敌人。

就是通过不停的运动,使人们在道德水准上不停的下滑。每个运动就要把人们对社会的信任、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对于遵守传统文化的信心消灭一点。通过不停的运动,把人们的道德文化全部摧毁掉,然后它这个党文化才能够横行,才能够使这个共产党能够生存下去。

所以它是不停的摧毁道德,当然最终整个社会道德全部崩溃的时候,我想这个党它自己也完了,但是这个恐怕不是它所考虑的东西,这个党它所考虑的一切,都是为了它眼前的生存。

洪薇:回到薛乃印的例子来讲的话,华人社区实际上比其他的族裔,像您刚才讲的,不太容易跟警方合作;那中国人来到海外能够溶入西方社会还是比较少的,那面临这种司法问题的时候,该怎么做呢?

横河:华人社区在美国社会里面,相对来说,不容易和警方合作,是有文化的差异,也有语言的差异,就像这次他们四个人去报警的时候,就没有能和警方沟通,有语言的差异,还有一个就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意识不够强。

所以我觉得进入美国社会,在美国社会生活要考虑这些问题,特别是回到这件事情上面来说,它事实上有一个情、有一个理、还有一个法这个关系在里头。所谓“情”的话,就是如果他们是朋友的话,就是朋友之间的交情有多大?“理”的话,就尽管他们是朋友,他杀妻弃女,在理上面是不容的。

洪薇:违背天理的。

横河:对!所以“理”这时候就要大过“情”。那麽在“法”上面的话,就说这个人是被国际通缉的一个罪犯,而且是杀人犯,那在“法”上面的话,这个人是涉嫌违了法,那麽做为社会、社区来说,和警方合作在法上面是讲的通,所以这里有情、理、法的问题。

那麽关键问题就是说怎么判断?我觉得这里有几个不同的情况,可以考虑的:

第一个是在完全的法制社会,比如这次发生的事件,犯罪现场是在新西兰,而这个逃犯所在地方是在美国。那麽美国和新西兰都是完全的法制社会,所以薛乃印这个人不管是在美国被抓住还是在新西兰被抓住,会通过一个正常的司法程式得到公平的审判,像这次新西兰警方已经提出来,他保证能够得到指定的律师或者他自己请的律师,他可以得到公平的审判。我想没有人怀疑这点。

法庭会不带偏见的做出一个判决,这个判决本身程式上是不会有问题的。四个华人的行动,他们把薛乃印抓捕归案,只是整个司法程式当中的一小部分,和司法本身有没有公正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他们只是把人抓住,并不会因为他们把人抓住,这个人冤枉判或者怎么样。

这个案子如果本人不到案,他本人不能够到庭申辩的话,那麽也就是说他要一直带着杀人嫌犯这个帽子、这个阴影逃亡一辈子。所以他如果本人不到案,对他本人也不公平;那么让他到案,接受司法的公平审判话,我认为不管对社会、对被害者、对他本人,都是公平的。这是该不该报案的问题。我认为报案肯定是对的。

如果是其他普通的民事案或者是刑事案子,不是杀人案子,不像这么严重的杀妻弃女案,那麽要不要报案?这个我觉得和文化、传统、语言、宗教信仰,多种因素有关,很难一概而论。因为有些在美国人看来,一定要打电话通知警方的事,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连想都不会想到通知警方。他不是说我不愿意和警方合作,他根本就不认为这件事情值得报警,这是一个文化的差异。

另外在宗教信仰上也会有差异,就是在某些信仰看来是十恶不赦的事情,但是也许在法律上的话,却是容许的,并不是做为一种罪行来的。所以个人有个人的判断标准,这个就很难一概而论了,这种事情就不是很好说,你不能强制的说中国人你看到这个事情,就一定要去报案,他在他的潜意识心理,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罪行,你怎么能让他报案去,所以这个就很难说了。

这是在美国,这件事情是在美国发生的时候,做为一个生活在海外的华人,怎么样在“情”和“理”和“法”这方面,如何能够遵守当地的习惯、遵守当地的文化传统、遵守当地的法律,这是做为华人应该考虑的问题。  

洪薇:那如果在人治社会,像中国大陆应该怎么办呢?

横河: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处理方式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我们说不能一概而论。在中国大陆首先司法机构它是中共镇压人民的工具,所以在中共统治的将近六十年时间之内,冤假错案太多太多,光是杀错人的就不知有多少。我们去年还听到有一个案子说,那个人已经坐了多少年牢了,才把真的凶手发现了,然后放出来也不给你道歉、也不说什么东西。像这种事情太多太多,特别是关于政治、宗教信仰、言论出版自由、新闻自由这种方面,这是很明确的是中共用国家机器在镇压民众。

所以在这些问题上,我认为做为一个正直的人绝对不能和当局合作。这就是为什么在非暴力运动当中,特别圣雄甘地的非暴力运动当中,他有一个不合作的原则,和当局不合作,是一个非暴力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洪薇:这个不合作是认为当局所做的事情是不合理的、是错误的,才会不合作,是基于这样的基点吗?

横河:当年甘地的不合作不是这个意思。当年甘地不合作是不和英国殖民当局合作,在任何事情上不和殖民当局合作,这是不一样的。

那麽在中国大陆,就是在司法机构做为镇压人民工具的这方面来说,我认为是绝不能和当局合作。但是又来了另外一个问题了,就是刑事案要不要和当局合作的问题。
 
我们知道中共这些年来它采用了一个策略,就是政治案件刑事处理原则。也就是说给政治对手、给维权人士、给宗教信仰人士,栽赃经济犯或者是生活作风有问题,或者是怎么样,它就是用这种方式给你搞臭,然后把你抓起来。

前几天,我看到网上有一篇文章,就是郭泉,大家知道就是南京师范学院的一位教授,给中共中央写了公开信的。他现在是中国很多维权人士的一个代表。最近就有一个军队转业干部的维权人士给郭泉讲,当地的警方找到他说你们不要跟郭泉合作,他有六个女人。

郭泉后来写了一篇东西就说,像我们这种维权被政府所不容的人,找一个女人都很困难。他问他老婆说:“你当时要知道我做这个,会不会嫁给我?”,他老婆说:“谁敢嫁给你啊?”他说:“居然说我有六个女人!”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栽赃它们的政治对手,和它们所不喜欢的维权人士。

所以对于中共所公布的刑事案子,要求大家合作的,也得考虑一下,你能不能相信它的话,你要一相信了,说不定你就冤枉了一个人。而冤枉了一个人,所做的坏事,也许你一辈子都补偿不过来。

那什么事情能管?在中国大陆有什么事情能管的?有的,有的事情就没有人管的。比如说光天化日之下的罪行,我们经常听到的,几十个人、上百个人,可以目击一个抢劫案、可以目击一个强奸案、可以目击一个杀人案,没有人管!这种时候敢于见义勇为的人太少了,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管了。

因为这是公众的社会道德,而且你在场,你是目击者,你能够做出判断来。基于这个因素的话,我觉得最终有一个高于法律的判断标准。就是说在法律上没有办法做判断了,在特殊情况下,特别是在法治不完全的社会,特别是在现在的中国大陆完全没有法治的情况下,就有一个道德的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对任何事情做判断。

所以每个人的内心对自己的行为有个约束,这是第一,你不能对社会进行约束的时候,那么你可以首先约束你自己。当你自己约束了你自己以后,你就有一个比较好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而不是仅仅的从表面的法律,因为这个表面的法律已经不遵守了。

我记得我们以前家里有一次谈话很有意思,我父亲说,现在抢劫、杀人这么多,说是每天都是公判。就是有一段时间严打嘛!一抓到就枪毙……

洪薇:进行公审。

横河:对,公审还要大肆宣传,但是杀人敢于挺而走险,抢东西的人一点也不少。这些人难道就不怕吗?我姊姊就说,这些人根本就不看你这个公审,也不看你这个报纸,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是说法律它管不了这些事情的时候,就是靠人自己的道德标准,道德来管。

洪薇:那具体的这个案例上,华人社区您认为还有什么需要学习的东西?

横河:我觉得这有很多华人社区可以学习的东西。比如说第一个、就是华人应该更多的参与社区的活动,更多的参与到美国的社会生活当中去,因为我们毕竟是这里的一分子,我们在这里生活,这个社会也是我们的社会,所以只有参与才能互相理解,更多的了解。

第二个、那就是要了解美国的法律和习俗,这就是说中国人也需要了解的,因为我们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

第三个、要尽量学会在主持正义的时候保护自己。也就是说这四个人这次行动的技术上的事情,就是说你究竟是应该自己抓还是去报警。

洛杉矶警局的一个警官,他就是原来负责这个案子的,他说市民发现嫌犯了,警方鼓励他们在第一时间报警,但不鼓励自己去抓人。为什么?第一是安全,因为嫌犯大多数是有武器,市民自己去抓会有危险。第二抓捕过程当中,如果你有行为过当会引来官司,因为不是执法者。第三是如果是发生了劫持人质的事情,事情就发生的更大了。第四如果在搏斗当中伤及无辜的话,那麽事情就更麻烦了。

所以自己去做这件事情,对这个社会、对当事者、对自己可能都会造成危险,这一点是我们华人不容易考虑到的。所以我们要尽量通过学习美国的法律和习惯,学会在主持正义的时候保护自己,另外也要保护这个案子。

大家知道美国员警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念一段话,就是:“你有权利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沉默,那麽你说的话将用在法庭上,针对你。”如果员警逮捕人的时候,不念这段话的话,这个案子很可能就翻过来,尽管这个案子所有的案情都证明这个人犯罪,也会把这个案子翻过来。所以即使是为了这个案子起见,也得遵守美国的法律,这是技术层面的问题。

所以我们今天讨论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在道义层面上,这个事情该不该管,我们认为肯定该管,他们做的是对的。另外一个在技术上怎么管,那麽有很多我们华人需要学习的地方。

洪薇:好的,那我们今天的节目时间又到了,非常感谢您的深入细致分析。听众朋友们,感谢您收听这一期的《时事经纬》节目,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时事经纬》节目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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