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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新发现 现代包青天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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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简鸿梅编译报导) 面对棘手案件时,美国法务系统长期以来总认为成人目击者才可靠,不愿采纳孩童证人的证词。现在研究记忆的学者提出最新的发现,对于厘清案情,使事实真相重现,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传统的记忆理论认为人的记忆是以“事件的重建”为基础,特别是在延迟数天、数周或几个月之后。两名来自康乃尔大学的学者,人类发展学教授法拉瑞纳(Valerie Reyna),及人类发展暨法学教授查克贝芮德(Chuck Brainerd)则提出“模糊痕迹论”,认为人们储存经验或记忆的方式有两种: 即“逐字痕迹”(verbatim traces)和“重点痕迹”(gist traces)。

“逐字痕迹”即记忆到底真正发生了什么事情。“重点痕迹”则以当事人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或此事件对当事人的意义为何为基础。“重点痕迹”促使了“虚假记忆”,他们所储存的是事件的涵义及所留有的印象,此印象与事实真相却可能并不一致。

虚假记忆

瑞纳及贝芮德研究发现,记忆如同古罗马的门神Janus 有两副面孔,孩童绝大部分依赖心思来记录,即“实际发生了什么事”;成人则多倚赖另外一部分心思来记录,即“所发生事情的意义”。成人易受感情的影响而产生“虚假记忆”,这在法院案件的审理中引起相当大的争议。

研究显示,以意义为基础的记忆,大多与“虚假记忆”有关,这在成人目击者中最容易发生。由于成人易受情绪的影响,尤其是受到强烈的情绪影响时,会对某些事物特别注意。因此,其注意范围会缩小,当事人会对感兴趣的细节记得非常清楚,而忽略其他同样重要的细节反。在不经意时,即产生记忆上的错觉。
与此同时,人们在看到一些支离破碎的事物时,会主观地、不自觉地将这些片断组合成一个很符合逻辑关系的、合理的画面。这些内容与事实相比对后,才发现是虚假的。据报导,全球每年几千起的误判案件中,有近一半即由于证人的目击有误而引起。

瑞纳表示,当重点痕迹记忆很强时,会产生幻影记忆,即虚幻又生动的记忆。由于人的记忆在脑子里并非固定不变,以前从没有经历过,但总是觉得经历过;或者以前经历过,但有一些记忆的扭曲,皆属于虚假记忆。

虚假记忆引发误判

贝纳德表示,因为目击者的证词在罪犯起诉时是主要的证据,虚假记忆是无辜者被定罪的主要原因。

最近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库克郡,就有超过200件谋杀案供词中,因与事实证据相违背,被证实是源自于成人的虚假记忆。一被告在某地有虚假记忆,但证据中一张收据却显示,同时间此人其实是在另一处,而该处恰有犯案发生。
另一案例则为一被告被控犯案,且有七名证人同时指证无误。后来因真正的罪犯出面自首,此案才水落石出。原来,此无辜的被告与罪犯都有一共同点–文质彬彬的相貌,让七位证人都认错了人。

成人 vs 孩童 孰可信?

瑞纳表示,由于孩童没有那么多的情绪及智能方面的经验,由经验中去撷取意义的能力远不如成人,所以较少产生虚假记忆。孩童绝大部分依赖心思来记录,即“实际发生了什么事”;办案人员如果适当地提问孩童,他们多会给予更正确的证词。

但是美国法律却认定,孩童较成人更易受情感影响而产生虚假记忆。美国法院对成人证词的信任其来已久。在1970年代早期,小于8岁的孩童很少被要求出庭作证,因为他们未通过法庭的能力要求。到了1970年代, 由于小孩被虐待的案例增多,法庭被迫采用年轻受害者的证词。1990年代,由于某些孩童的证词被证明是不可靠的,法院又再次以成人的证词为主。

瑞纳表示,在虐童案件中,即使成人的证词是存疑的,法律仍倾向于站在成人证词的一方。美国法律系统不采用小孩为目击证人,根本上无法辨识成人与小孩如何产生记忆的不同,使美国的法律系统遭到外界的抨击。

记忆科学协助办案

贝芮德表示,法院要求目击证人说明事实,且特别强调只能说事实。这就表示法院已假设目击者可能会诚实作答,也可能会撒谎。但是现在有第三个可能被承认, 即“虚假记忆”。

瑞纳和贝芮德所提出的记忆模式,证实孩童的证词更为可信。此记忆模式可预测大人与小孩的记忆结果,广泛用来帮助律师、检察官及法务人员等办案,辅佐人们进行逐字记忆,降低法院案件中虚假记忆的数量。当某人同时进行逐字记忆与重点记忆时,将目击者带回案发现场,以极为中立的方式来提示逐字记忆,对于协助办案非常有效。

瑞纳及贝芮德所作的相关研究,是由弗吉尼亚州位于阿灵顿的国家科学基金会所赞助。后续30多篇有关记忆的研究,也绝大多数是由国家科学基金会所支助。在即将出版的心理学快报中,将有更详尽的阐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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