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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廷北市长选举诽谤诉讼 北院今连审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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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十四日电)台北地院今天一连审理民进党主席谢长廷在台北市长选举期间的两个诽谤官司。其一是谢长廷阵营刊登报纸广告,指控对手郝龙斌家中水电费由全民买单,质疑郝家涉嫌诈领公款;另一件则是国民党刊登广告,指谢长廷涉入高捷弊案。由于两案仍有相关证据要厘清,北院将另择庭期审理。

这两件案子都发生在2005年北市长选举期间,因竞选广告引发。其一是谢长廷指称台北市长郝龙斌家中水电费都由公支出,遭郝龙斌父亲、前行政院长郝柏村控告诽谤;另一件则是谢长廷控告国民党主席吴伯雄等人,在广告中指他涉入高捷弊案,并收受新台币三千两百万元。

第一件案子方面,郝柏村委任律师表示,虽然双方在过去庭期中说过要谈和解,但谢长廷之前曾指郝柏村有秘密账户收受拉法叶采购案佣金,后来郝柏村在电视节目中说是民进党造假害他,谢长廷又提出诽谤告诉。除非谢长廷撤销这件告诉,否则没有和解可能。

谢长廷委任律师则否认广告是由谢阵营主导。由于双方都不清楚到底广告由谁负责,因此法官要求下次庭期前必须提相关书状供法院参考。

承审法官林孟皇说,案子拖这么久,已经是市长选举时期的官司,“办到现在还在办,很丢脸”,双方说要提和解,也没有下文,要求双方尽快达成共识。

他表示,去年五月时就传过谢长廷,但当时遭以正在忙总统选举为由请假。既然要打官司就应该要认真,到现在连答辩状都没有提出来。

谢长廷的辩护律师表示,除了今天的庭期,谢长廷在往后的庭期都可以配合,下次会依约到庭。

至于另外一件则是谢长廷控告国民党的官司,谢长廷的自诉代理人表示,广告中指谢长廷是高捷案被告,还收受三千两百万元,但谢长廷从未被列高捷案被告,对方指控显然不实。

但对方辩护律师指出,广告是根据媒体报导,指谢长廷有被列为高捷案被告,特侦组也以被告身份传唤谢长廷,并非虚妄,而是有合理怀疑。吴伯雄等人并非故意损害谢长廷名誉,而是将可受公评之事提出,促使大众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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