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藏奸爱国”需警惕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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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讯】山东省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副主任、省部级高官段义和,指使当警察的亲戚炸死了来自农村的小情妇,从来没有人说过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集团幕后指使和策划了这一恶性事件。但是,西藏自治区发生了所谓的“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却被由一党一派绝对控制的宣传机器一口咬定是由流亡境外的达赖集团幕后指使和策划的。接下来,便有许多有地位、有官衔的藏人和自以为“代表”藏人的非藏人,大骂达赖是“披着袈裟的狼”。我把这样的藏人和非藏人,统称为“藏奸”。我把由这样的“藏奸”所标榜宣传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叫做“藏奸爱国主义”和“藏奸民族主义”。在我看来,这种“藏奸爱国主义”和“藏奸民族主义”,才是大陆中国最为野蛮邪恶的奇耻大辱。凡是有良知的海外华人和大陆中国人,都应该高度警惕这样的“藏奸爱国”。

2007年12月31日,我在自己注册的多个网络博客中贴出一篇短文《记一位不能回家的朋友》,同时配发了曾金燕与达赖活佛的一张珍贵合影。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当面询问过许多看过我的博客文章的朋友:“你认识不认识和曾金燕合影的那个出家僧人?”得到的回答全部是:“不认识!”

正是因为大陆中国的所有媒体,多少年来从来不允许正面报道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正大光明的和平活动及其影像资料,绝大多数的大陆中国人,是不认识达赖活佛的。且不说达赖活佛一直坚持不懈地向全人类公开宣传非暴力、反藏独的文明理念;也不说在他的支持之下一部分西藏人已经在印度建立了高度民主化的流亡自治政府;仅仅基于绝大多数大陆中国人根本不认识达赖活佛的客观现实,年事已高的达赖活佛也不大可能从事所谓“分裂祖国”的政治活动。稍微知道一点中国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真正出卖大陆中国的国家利益的,偏偏就是被一党一派的宣传机器吹嘘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伪爱国主义者或者说是“汉奸爱国主义者”。

1915年2月5日,正当袁世凯及中华民国政府就日本方面强横提出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进行艰难谈判的时候,是孙中山、陈其美等人擅自代表整个国家与日本方面秘密签订了一份旨在卖国求援的《中日盟约》,袁世凯力争幸免的关系国家主权的重要条款,几乎全部被孙中山、陈其美等人主动奉送给了日本人。假如这份《中日盟约》能够兑现的话,中国就会像当时的韩国一样,完全堕落为日本人的殖民地和附属国。

到了1923年1月26日,孙中山又擅自代表整个国家与苏俄特命全权大使越飞秘密签订卖国求援的“联合宣言”。面对国民党内部的种种异议,孙中山提供的自我辩护竟然是“朕即国家”或者说是“朕即国父”的救国爱国:“中华民国就像我的孩子,他现在有淹死的危险。我要设法使他不沉下去,而我们在河中被急流冲走。我向英国和美国求救,他们站在岸上嘲笑我。这时候漂来苏俄这根稻草。因为要淹死了,我只好抓住它。英国和美国在岸上向我大喊,千万不要抓那根稻草,但是他们不帮助我。他们自己只顾着嘲笑,却又叫我不要抓苏俄这根稻草。我知道那是一根稻草,但是总比什么都没有好。”

宋庆龄继承孙中山的遗志充当了共产国际秘密成员之后,为极力颠覆国民党“一党训政”的中华民国,不辞辛苦地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提供了大批来自苏联的金钱物资甚至于武器弹药。在抗日战争期间,躲藏在延安地区的党派军队,更是种植了大量直接毒害中国人民的鸦片。

到了1950年2月24日,党和国家领导人郭沫若在最高级的宣传机器《人民日报》中发表《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外蒙古独立》一文,公然为“蒙独”大唱赞歌:“反动分子企图煽动某些中国人的大汉族主义的感情,反对外蒙古人民建立自主的人民国家。但是请问。外蒙古附属于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对于外蒙古人民究竟给了些什么福利呢?难道不是某些中国的侵略主义者,派兵攻入外蒙古,在政治经济方面压迫外蒙古人民,这才激起外蒙古人民脱离中国而独立的要求吗?我们自己在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双重压迫之下差不多不能自保,难道一定要强迫外蒙古人民跟着我们殉葬吗?我们在双重压迫之下,稍微有点觉悟的人便知道要求解放,难道外蒙古人民就不应该有点觉悟,不应该有解放的要求吗?认真说,倒是外蒙古人民比我们争气些,比我们觉悟的早,比我们更清醒地能和社会主义地苏联做朋友,因而得到了帮助,而比我们早解放了。我们假如是站在大公无私地立场,我们倒应该向外蒙古人民告罪、向外蒙古人民致敬、向外蒙古人民学习地。更那里有什么理由跟在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地后面,来对苏联‘愤慨’呢?再请问,由于外蒙古的独立,在苏联方面究竟得到了些什么呢?岂不是和我们一样,仅仅得到了一个邻邦?”

假如把这段话中的“外蒙古”转换成为“西藏”,同样的道理是:“反动分子企图煽动某些中国人的大汉族主义的感情,反对西藏人民建立自主的人民国家。但是请问。西藏附属于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对于西藏人民究竟给了些什么福利呢?难道不是某些中国的侵略主义者,派兵攻入西藏,在政治经济方面压迫西藏人民,这才激起西藏人民脱离中国而独立的要求吗?……再请问,由于西藏的独立,在国际社会方面究竟得到了些什么呢?岂不是和我们一样,仅仅得到了一个邻邦?”

从另一方面说,被英国人整整殖民了一百年的香港,在1997年回归之后采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弹性政策,切实可行地保证了香港作为大陆中国的一方文明净土的特区地位。已经在西藏建立高度民主化的流亡自治政府的西藏人,为什么不可以回归“西藏”,在整个藏区建立一个香港式的“一国两制、藏人治藏、高度自治”的西藏特区呢?!假如在新闻出版自由的条件下进行全民公投的话,我敢保证除了那些不肯还权于民的“藏奸爱国主义者”或“汉奸爱国主义者”之外,全体中国人中的绝大多数都会同意设立这样一个西藏特区的!!

一个男人与自己的妻子发生性关系自然是不容外人干涉的家庭私事;但是,这个男人假如在自己家中强奸甚至残害了自己的妻子,就是严重侵犯人权的暴力犯罪。同样的道理,一个国家政权尽职尽责地为本国人民提供公共服务,自然是不容干涉的国家内政;但是,假如这个国家动用军警大规模地武装镇压本国人民,就犯下了严重侵犯人权的反人类罪。鉴于西藏目前的严重局势,鉴于中国社会新闻出版不自由的客观事实,国际社会特别是国际人权组织必须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深入藏区实地调查。各种各样的“藏奸”们所发表的极端妖魔化达赖活佛的“爱国”话语,无论如何都是不值得相信的。

我自己完全明白写作这样一篇文章的个人代价和政治风险。之所以要坚持写作这样一篇文章,是因为我自己和我的家庭一直都是自以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伪爱国主义者及其政党的牺牲品和受害者。我的爷爷和大爷爷是在史无前例的共产主义“大跃进”中被活活饿死的,我自己从小就生活在一党一派垄断包办国家政权的饥寒交迫加红色恐怖之中。在我的家人饥寒交迫甚至于活活饿死的情况下,由一党一派垄断包办的国家政权,慷慨援助阿尔巴尼亚的金额竟然高达人均4000元之多。在中国人住房待遇还不如欧洲国家法定的牧羊犬待遇的情况下,阿尔巴尼亚用中国的钢筋水泥先是建了数万个用不着的地堡,又把地堡当鸡舍,实在糟蹋不了,又用来建造了上万个烈士纪念碑。

关于包括“藏奸爱国”在内的各种各样的伪爱国主义和伪民族主义,秦晖先生曾经有过经典到位的理性分析:本世纪伊始,紫禁城里的老佛爷就因为列强同情“康梁逆党”并反对废黜光绪帝而佛心大怒。这个曾动用海军军费修建自家园林的慈禧太后创下了空前绝后的“说不”壮举,同时向世界列强“宣战”。几十万拳民被她召来攻打各国驻华大使馆,在她半真半假的“说不”游戏中尸横遍地。而当八国联军蹂躏神州大地时,老佛爷为了保住她的权势又连声说“是”了。“说不”也罢,“说是”也好,亿兆国人在她眼里都不过是“家奴”而已,她可以大批驱使“家奴”去当炮灰,也可以“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甚至拿成千上万的“家奴”人头作礼物献给“友邦”!因此,“中国可以说不”要真有意义,中国公民就应该首先在自己的国家内部拥有“说不”的权利。没有公民的尊严,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族尊严。印度民族的圣雄甘地说:“我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印度人。”中华民族之魂鲁迅说得更好:把沦为异族奴隶之苦告诉国人,是很必要的,但是切莫使人得出结论:“那么,我们倒不如做自己人的奴隶罢”。对于那种“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的伪民族主义,这两句话应是最好的回答。

借用鲁迅的话说,中国五千的前文明历史或者说是非文明历史,一直都是中国人奴役杀戮中国人的“做稳了奴隶”和“想做奴隶而不可得”的历史,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由民主的文明历史。真正意义上的爱国家、爱民族,所要热爱的是既要保障本国人的基本人权又要尊重外国人和外族人的基本人权的现代文明国家,而不是极端维护“我们倒不如做自己人的奴隶”的野蛮民族及其邪恶政权的“藏奸爱国”或“汉奸爱国”。

2008-4-12于北京家中

──原载《民主中国》(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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