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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漏水 滴坏心血 8幅书法求偿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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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雪兰/嘉市报导〕艺术作品“无价”,书法作品受损求偿考倒专家,法官也伤透脑筋。

获桃城美展免审作家资格的书法家余碧珠,因新屋漏水与建商闹进法庭,除要求建商赔偿修复漏水的费用外,并指漏水污损其8件书法作品,一并请求赔偿。

嘉义市文化局举办第1、2、3届桃城美展中,余碧珠参展作品连续3年获得前3名,是桃城美展唯一的免审书法作家,目前在南华大学、长荣大学等校任教,其作品也曾获全国美展第3名。

2年多前,余碧珠购买宏都建设兴建的房舍,迁入后发现漏水严重,要求建商修复,不料双方为修复问题引发纷争,闹进法庭,互相提告,余碧珠请求建商赔偿房屋漏水修复所需费用外,并指漏水造成其8幅书法作品受潮损坏,一并请求赔偿。

建商则因余碧珠在屋外悬挂“全栋漏水”、“百分之九十九漏水”等抗议布条,指控余所言不实,涉嫌诽谤,影响该公司声誉与销售,提出控告,求偿100万元,不过嘉义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建商败诉。

余碧珠针对书法作品受损部分,求偿60多万元,宏都建设认为过高,并指余碧珠明知漏水,还将书法作品放置该处。余碧珠则说,她发现漏水后立即抢救,然而其书法作品有上百幅之多,其中8幅抢救出来时已受潮。

台湾艺大无法鉴价

由于艺术作品的价值没有一定标准,法官要求原告提出所求偿数额的依据,余碧珠于是申请送国立台湾艺术大学鉴价,惟台艺大回复表示艺术品的价值很难鉴定,仅提出作品受损程度约3到5成,无助于法官审理。

余碧珠于是改请求修复其书法作品,并请求法官将受损作品送国立台南艺术大学古物维护研究所鉴定、修复,不过书法人士怀疑受潮的书法作品如何完全修复,设若无法修复,则艺术价值该怎么计算?连法官也伤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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