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中国投资风险大 外国公司麻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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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华明综合编译)最近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越来越受到挑战,当商务纠纷出现时,在中国以仲裁方式难以合理解决纠纷,使外国公司可能遭遇被侵占或并吞,投资付诸流水。外电报导,一些专家对投资中国前景深感忧虑。此外,一些中国公司的管理杂乱无章,致使外国私人股本投资中国麻烦增多。

中国商务仲裁案猛增

《华尔街日报》5月9日报导,近来外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纠纷增加,私下仲裁调解是一种可以解决跨国纠纷的办法,往往比法院诉讼更便宜和有效,而且仲裁是秘密进行,公司可避免曝光。

通常商业纠纷在中间地域仲裁,即与两家公司无关的国家。但一些中国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极力要求他们与西方国家公司的生意合同能够在中国大陆仲裁,以解决贸易冲突。

香港的Baker & McKenzie律师行律师安德鲁.阿寥比(Andrew Aglionby)指出:“在一些案例中,中国公司有议价的优势”来坚持在中国仲裁。

据中国最主要的仲裁机构、国家资助的仲裁委员会(CIETAC)报告,1985年它只处理了少数案件,但在2007年处理了1,118个案例,其中近40%是涉外案例。

西方公司担忧在中国仲裁系统下的公平问题,例如仲裁员是如何被挑选的,谁来支付薪水等。2006年3月一个百事可乐在中国装瓶的纠纷案例中,当时的仲裁委员会主任王生常(Wang Shengchang,音译)担任仲裁员,他的裁定有利百事可乐,之后王在北京CIETAC总部外被捕,并一直被关押至今,目前正等待天津法院审判,有人怀疑王被无端罪名缠身是因为对百事公司的裁决 。

一位著名的英国仲裁员维德(V.V. Veeder)于2006年在达拉斯的跨国仲裁研究所(Institute for Transnational Arbitration)研讨会上说:“如果王博士是因为他的裁决对中国缔约方不利而被逮捕和拘留,这太令人失望了。”

几年前,纽约大学研究中共法律制度的法学教授杰罗姆.科恩(Jerome Cohen)在中国与两名中国仲裁员担任一纠纷案仲裁小组成员。一家美国电力公司声称,中国合资伙伴违反合同,导致他们损失3,500万美元。但仲裁小组中美人员的比例是二比一,显然有利于中国公司,尽管科恩先生有不同意见。科恩先生回忆说:“我当时非常震惊。”“我看到一些从未有过的最明显的违背合同的事件。”

外国私人股本投资中国困难多

据《商业周刊》8日报导,一家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的香港办事处向其投资的陕西水电公司经理发送电子邮件,内容相当普通:询问有关最新输出功率的数字,当时是当地时间晚上十点,他们是想试探经理是否还在加班或者经理将在隔天什么时候回复。

这个以亚洲为重点的投资集团Crestpac有40%的私人股本投资到中国,结果是陕西水电公司经理没能及时回复。Crestpac公司总裁谢利.森海(Shelly Singhal)说:“关系一旦打破,真的很难恢复。你必须与‘这个企业家’花费更多时间,并确信双方以相同的理念和方式在工作。”

对于私人股本投资者而言,如果对中国合作公司的管理缺乏信心,可能会使生意难以成交,尤其是那些未上轨道的中国私营公司。

最近一个美中生意合作破裂的例子是华盛顿私人股权投资公司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凯雷提出以3.75亿美元收购江苏徐州市政府的建筑设备制造商–徐工集团(Xugong)85%的股份。但徐工的竞争对手三一重工(Sany Heavy Industry)引导了一场互联网上的民族主义运动,并表示将支付额外资金,以保持徐工在中国人的手中。

这场交易突然间处于政治辩论的中心,中共监管机构没有批准此项交易。凯雷又提出减少股份,但还是无疾而终。

一家专门研究改善不良资产的公司奥迈(Alvarez & Marsal Asia)常务董事斯蒂芬.斯科特(Stephen Scott)说:“很多人都在谈论在中国投资是如何困难,管理环境太复杂,交易太小、太少也太昂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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