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委员会决议 专法规范儿童青少年交通车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十五日电)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幼童交通车管理条理草案”,委员会通过决议,为协助儿童及青少年在优质环境中成长,有关儿童及青少年乘坐交通车问题应立专法加以规范。

内政委员会上午审查由国民党籍立委吴志扬等提出的幼童交通车管理条例草案,提案说明指出,有鉴于近年来托儿所的娃娃车事故不断,包括幼童被闷死、火烧娃娃车等问题,为避免幼儿因交通车的设施而受伤或折损性命,因而提出相关规范。

内政部次长林中森指出,目前幼童交通车的管理散见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等中央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幼童交通车管理自治条例,若要将跨部会规范整合,提升为法律位阶的规范,也乐观其成。

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表示,草案中规定,幼教机构指幼稚园、托儿所等,而未合法设立,但实际经营项目与幼稚园等机构类似者,也属于幼教机构。但这已经违反儿童福利法的保护措施,不合法就应取缔,而非就将其视为幼教机构。

她也说,草案规定,对于幼童交通车驾驶人,应确保车内无成年人时,不将幼童留置车内。不过,她认为,应该对所有危及儿童安全的部分都列出来,若只是立单一条款,将挂一漏万,无法完全保障。

除此之外,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批评,行政院订今天为儿童安全日,但却没人知道,令人汗颜,行政机关有举办任何积极宣导活动吗?竟然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今天为儿童安全日。

委员会决议,为协助儿童及青少年在优质环境中成长,有关儿童及青少年乘坐交通车问题,应立专法规范;请内政部邀请相关团体,将散见于相关法令中的规定加以整合,提出参考条文;为了落实儿童安全日意旨,相关机关应有具体宣导活动等。

由于立委对草案内容意见不一,且现有相关规范散见于各法令中,内政委员会也决议,待内政部邀请相关团体整合后,提出参考条文,“幼童交通车管理条例”草案择期再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