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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商送赠品 台教部:和教学无关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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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1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20日表示,康轩文教、南一书局、翰林出版等3家教科书业者,提供教师不当物品,违反公平交易法,将处以罚锾;翰林出版公司说,教育部应和公平会邀专业人士讨论订出专业规范,表列那些是和教学相关,有清楚规范,业者愿意配合;教育部国教司长杨昌裕指出,依规定和教学无关、且送个别老师的馈赠都不能收,至于随书赠品部分由公平会主管,合乎公平会规定可收,不合规定不能收。

据中央社报导,公平会针对康轩文教、南一书局、翰林出版等3家教科书业者,在96年度国民中小学教科书选书期间,对教师提供不当物品,认为已违反公平交易法,决议议处康轩新台币500万元、南一230万元、翰林250万元罚锾。

公平会说,96年度国民中小学教科书选书期间,康轩提供教师母亲节礼袋,内含面膜及生态园区优惠券;南一提供班级经营包,内含各种教室布置用素材;翰林提供对教学没有实质助益的各式印章、批改章及CD收纳夹,经委员会认定,为与使用特定教科书教学无直接关连的不当物品。

翰林出版公司执行长余霖在答复媒体记者询问时指出,翰林提供的如印章部分,如“请订正”、“请填单位名称”等,业者认为其实是和教学相关的,因此界定上有问题。

翰林出版公司指出,教育部应和公平会邀专业人士讨论订出专业规范,表列那些是和教学相关,有清楚规范,业者愿意配合。

杨昌裕20日晚上说明,教育部主管部分,主要是针对学校内部,涉及教科书采购议题,应遵守采购人员伦理准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馈赠和招待,如有类似检举,查证属实,县市政府政风单位可介入了解处理,严重者可能会涉及刑法问题。

至于随书赠品部分,则是由公平会规范,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国民中小学教科书销售行为之规范说明”规定,明定教科书赠品价值上限是商品价值在100元以上者,为商品价值之1/2及商品价值在100元以下者,为50元等;杨昌裕说,公平会也在讨论未来全面禁止业者赠品行为。

学校老师强调,多数老师并不会因贪小便宜而收厂商赠品,有些如随书附赠光碟,确实对教学有正面助益,主管单位应尊重老师专业判断,其实如果全面禁止反而可以减少老师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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