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日在WTO控欧盟 欧盟阻专家小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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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盈成日内瓦二十九日专电)台、美、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联手控告欧洲联盟对资讯科技产品课关税违法,要求成立专家小组,今天如预期遭欧盟阻挡,但下次九月二十三日开会再提即可成立。

这是台湾加入WTO以来第一次提请成立争端解决专家小组调查贸易纠纷,今天上午的争端解决机构(DSB)会议,当事的四方之中仅有台湾是由大使林义夫亲自出席;林义夫说,由他出席发表声明,正是为了表示台湾对这个“第一案”的重视。

他说,预定九月二十三日召开的下次DSB会议,小组就会成立。这也显示各方立场已不会改变。依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被告国有一次阻挡小组成立的权利。

这起贸易纷争涉及一九九六年复边签定的“资讯科技协定(ITA)”,依据协定,涵盖的产品应为零关税。

但欧盟自前年起,以税则附注等法规,将包括部分平面显示器、具硬碟的机上盒及多功能事务机等新技术科技产品,以功能增强或有新功能、已超出ITA原同意范围为由,视为家电产品,而改课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四不等的关税,造成台、美、日厂商的损失。台湾尤以液晶显示器产业受冲击最大。

在今天的声明中,林义夫说,“台湾长久以来是世界大多数市场的资讯科技产品最大供应者之一,欧盟的措施,已直接对我们的贸易利益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会成为资讯科技发展的障碍。

台湾的发言在美、日之后,三者内容大致相同,接着由欧盟回应。欧盟重申立场说,随着科技的发展,产方的定义与分类方式己非原本的协定能继续规范;欧盟希望依照ITA 的检讨条款,由所有签约国重新界定产品,而不是透过诉讼来解决。

按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原告国须先向被告国提出咨商要求,六十天咨商不成才可要求成立三人专家小组进行调查和裁决。美国与日本在五月二十八日向欧盟要求咨商,台湾在六月十二日跟进。台、欧并在七月间进行了三次咨商。八月十八日,台、美、日向WTO秘书处提出共同的成立小组书面要求。

ITA本身不受WTO争端解决机制管辖。技术上,台、美、日是指控欧盟违反一九九四年关税暨贸易总协定,因为欧盟依据ITA制定关税减让表,而违反减让表即是违反总协定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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