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禁令放宽 美允许短期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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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肖见编译) 9月29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宣布:允许给予符合其它签证条件的艾滋病(或爱滋病)病毒反应阳性者短期非移民入境签证,最多为30天。签证不会公开表明该旅客的艾滋病毒呈阳性反应。在新规定下,签证的发放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以确保艾滋病毒抗体阳性者的活动在美国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

自1952年以来,美国的法律规定“任何有危险传染病者”没有资格获得入美签证。1987年美国国会指示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将艾滋病毒列入重点公共卫生疾病名单,感染艾滋病毒的人从那时起不容许进入美国。因此,外籍艾滋病毒感染者如果没有美国政府给与的豁免不能获得签证。

美国国务院会就国土安全部是否给予某艾滋病旅客个人豁免提出建议。美国国土安全部再进行逐个评估,并决定是否发放临时签证。国务院偶尔会建议国土安全部给予在美国有国际集会或在联合国有活动的团体集体豁免。通常国土安全部的处理时间为18天。新的规定允许美国的领事官员在面试申请者的当天做出决定。

2006年12月1日,布什总统指示国务院和国土安全部草拟一个规则,允许符合其它签证条件的艾滋病毒抗体阳性的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的短期签证。

2007年11月6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这一规定,并欢迎公众在此后的30天之内发表意见。最后的规则根据公共意见进行了修订,并简化了签证程序。

2008年7月30日,布什总统签署2008年美国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结核和疟疾全球领导地位 法案(The United States Global Leadership Against HIV/AIDS, Tuberculosis and Malaria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08),从公共卫生重点疾病中撤下了艾滋病毒。但该法案没有真正实施,因为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仍将艾滋病毒列入公共健康重点传染病名单。目前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正按规则将艾滋病毒从黑名单上消除。

欲了解更多关于艾滋病毒豁免最终规定,其中包括公布的法规,请访问:http://www.dhs.gov/xprevprot/laws/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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