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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案件 证据不全5成6没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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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林丽玉报导)台北市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已经成立三年多,至目前为止,一共处理了250件性骚扰案件,调查成案的占42%。其中以趁机亲吻拥抱、触摸胸臀或其他身体隐私部位为主,占54%,不过调查也发现,56%的性骚扰案件无法成立,往往是因为证据不全,错失申诉机会。

台北市性骚扰防治委员会是在民国95年1月26号设立,至目前为止,一共处理过250件性骚扰案件,调查结果成案者占42%,未成立者有56%,2%仍在调查中。台北市社会局科长张美美表示,从这些性骚扰成立的态样中发现,性骚扰案件高达54.72%是趁机亲吻拥抱、触摸胸臀或其他身体隐私部位为主;再者是羞辱、贬抑、敌意或有骚扰的言词或态度,占性骚扰案件的24.53%;其他还有假借权势或机会性骚扰他人、传送不雅文字简讯、电子邮件内容等。

至于裁罚部分,以裁罚加害人占95%,裁罚加害人所属单位的有5%。不过许多性骚扰案件,还是有56%没有成案,主要的原因,往往是证据不全,错失申诉机会。社会局表示,民众遇到性骚扰案件时,务必要设法保全人、事、时、地、物等证据,并就近寻求他人协助或大声疾呼。受害者可向加害人任职单位、警察机关或当地主管机关申诉,调查结果成案,可处加害者1万至10万元罚锾。而公司行号在接获性骚扰申诉时,应该依照性骚扰防治法立即处理,如果过程中没有注意保密维护当事人隐私,造成二次伤害,将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处最高1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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