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律师呼吁公开四万亿投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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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乔龙报导)上海律师严义明分别向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四万亿元人民币经济刺激计划进展情况。对于中国青年报上周发表的评论文章,发改委星期二声称,已向严义明发出《延期告知书》,严律师当天则对本台表示,他没收到延期告知书,他还表示,必要时采取行政诉讼。

自从国务院去年11月5号提出刺激经济的四万亿投资计划以来,“四万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议论的焦点,但是四万亿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何,社会各 界异常关注。严义明对本台表示:“去年的11月5号之后,有媒体大量报导,发改委的周边高档酒楼、宾馆爆满,在这种情况之下,发改委所做的方案会不会受一些因素的影响,显然,大家是有疑虑的。”

今年1月7号,严义明在申请中提出,财政信息的公开对于人大代表行使权力具有很大促进,提前列表公开国家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信息,有助于全国人大代表有充足时间阅读和审议这些信息,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这也是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的重要形式。

中国共青团机关报《中国青年报》上周四发表题为《谁都有权对4万亿的去向提出质疑》的评论文章,文中说:“到2月4日,距离上海律师严义明向国家发改委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已15个工作日,发改委方面仍然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没有任何回应和哪怕是象征性作个表态的迹象。”对此,发改委官员星期二向星岛环球网表示,发改委于1月24日向严义明发出《延期告知书》,严义明本人亦确认,口头收到延期告知书。

对此,严义明对本台表示,他收到发改委的只是电话通知,并无收到告知书:“他们说给我发过确认书,我确实没有收到过,延期告知书我也没有收到,但是他们在1月24号电话,口头通知过我。”

根据官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而严义明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的申请,1月24 日是收到申请之日起的第14个工作日。不过,北京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律师林峥表示,电话通知不符合法律程序:“口头通知肯定不合程序,条例里也没有口头告知这种形式,而且政府出的都应该是有法律性的文件,要有部门盖章的。”

财政部在给严义明的回执提出,中央预算、决算草案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在批准前不宜对外公开。

严义明律师表示,他是希望通过这些法律行动,慢慢的推动制度的完善。而如果此番申请没有获得答复,他将申请覆议,必要时将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社科院哲学博士张博树表示,政府这次位规划四万亿元,也派出了督导小组,到各处进行监督:“一方面反映中央对这件事情很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这方面的担忧,但是只是靠一些钦差大臣到下边去督导,到底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恐怕不容乐观”。

张博树认为,政府是公权力机构,支持政府的行政费用来自于纳税人,政府是为公民服务的,其费用支出,当然应该公开。他表示:“中国政府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行政费用的支出,相当惊人,而且确实有不少钱,好像花得不明不白,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而且不仅仅来自官方的监督,更多的是来自民间的监督,才能够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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