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行政法人涉酬庸案 监院纠正政院等3机关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2日电)监察院调查行政院所属机关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涉嫌酬庸退休官员案,今天以缺乏法律规范,董事长由退休人员担任比例甚至高达100%等事由,通过纠正行政院、教育部、法务部。

监察院调查行政法人案,上午通过纠正行政院、教育部、法务部3机关,提案委员之一李复甸晚间受访表示,许多人成立基金会或财团法人都是为了逃税、逃避立法院预算审查与人事监督,因此,今天通过这项纠正案,希望行政机关检讨并改善利用基金会酬庸退休人员的情况。

监察院晚间公布纠正文指出,行政院对采高密度监督而设立的行政法人,没有制定明确法律规范,93年首例行政法人国立中正文化中心实践多年后,至今仍未建构完善法制,有待通盘检讨。

监察院表示,教育部遴选推荐国立中正文化中心第2届董事及监察人,没有成立“遴选咨询小组”广征意见,外界抨击“政治酬庸”、“政治力介入与干扰”,推荐作业缺乏公正、公开、透明评选机制,确有未当。

监察院指出,目前中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办理财团法人的设立许可及监督管理,以内部作业规范及裁量基准为依据,但其内容涉及人民权利义务,有违法律保留原则。

监察院表示,行政院所属机关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目前董事长由退休人员担任比例高达19%以上,导致有酬庸退休官员的争议,妨碍财团法人业务的推动,应审慎处理。

监察院指出,主管机关允许财团法人任意将基金或财产,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组织,逃避监督,或以迂回手段,将财产不当处理及运用,规避公益的宗旨,甚至违反原始捐助人的捐助目的,对于家族操控的财团法人转让或继承“席位”等现象,无法有效防制,确有未当。

监察院强调,为避免行政机关藉由行政法人或财团法人规避监督,监察院站在维护社会公益立场,对行政机关依法提案纠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