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遣返案上诉 实质审理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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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珠香港报导)涉及台湾与香港两地的首宗违宪遣返数百名全球各地法轮功学员的司法复核案,案经6年审理,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将于3月10日到13日,以4天的时间就本案的事实及法律问题做最后的实质审理。预料上诉法院将在4天聆讯后的一个月内做出判决。

原告发言人朱婉琪律师表示,港府配合执行中共的“法轮功黑名单”,已经行之经年,自2002年以来,港府多次在中共官员访港的“敏感期间”拒绝来自全球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入境参加香港法轮功团体所获核准的反迫害活动。据统计,7年来,至少已有1,200人次遭到遣返,台湾人数最多。台湾立法院朝野百名以上立委曾于2007年通过谴责港府的连署提案。

本案为香港“一国两制”指标案

朱婉琪认为,依据香港法律,港府已涉及剥夺持合法港签的台湾人民的信仰自由、表达自由等基本人权、以及侵害香港法轮功团体在“一国两制”下的法律权益。港台原告及港府已多次在法庭交锋,该案被视为香港司法系统是否能坚守“一国两制”底线的指标性案件,深受两岸三地的关注。

本案始自2003年4月,由台湾法轮功学员及香港法轮佛学会及负责人所提,这也是港台首宗基本人权司法复核案,主要内容是控告香港入境处拒绝持有合法港签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入境的行政决定,违反香港《基本法》及《人权法案条例》(Bill of Rights Ordinance, BORO),非法歧视台湾原告的信仰,剥夺香港法轮功团体的权利保护,要求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该行政决定为非法。

原告将提黑名单重要证据

朱婉琪律师指出,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进行实质审理时,台湾原告向上诉法庭声请内容包括:

(1) 盘问港府官员为何声称“销毁拒绝入境理由的相关文件”及“法轮功入境政策”等问题;
(2) 要求法庭同意考虑:2007年7月中共领导人胡锦涛访港时,近800名法轮功学员再度遭港府拒绝入境过程中,发现新证据,其中最重要的有两项:“港府要求台湾航空公司配合阻止台湾法轮功学员登机的电子邮件”和“港府要求在台湾桃园机场的香港航空公司,阻止台湾法轮功学员在台湾桃园机场登机,香港入境处并要求航空公司在台湾机场转交准备登机的法轮功学员入境处的警告公函”;
(3) 中共“金盾工程”中有“台湾人民入境资料”及“法轮功”资料库的新证据。

香港法院应正视迫害事实

此次上诉庭实质审理,原告方面将在无律师代表的情况下进行与被告港府的辩论。朱婉琪说:“这个涉及两岸三地的基本人权大案,我们受害人决意在法庭上自行代表,是要以亲身的真实遭遇,向香港法院说明本案的最需要知道的‘迫害事实’。

朱律师指出:“港府多年来在敏感期间所执行的,根本不是一个正常的香港入境政策的‘监察名单’,完全是屈从于中南海对法轮功团体镇压政策。入境处在香港‘一国两制’的土地上,非法的拒绝善良无辜,持有合法港签的台湾人民入境,是对法轮功团体的信仰歧视、人权剥夺,严重违反香港相关人权法律,香港法院必须提出纠正。”

她还说:“这10年来,我们在全球范围内反对中共在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也要制止中共将迫害延伸到自由地区的恶行。希望香港法院一定要面对真相,做出对台湾人民及香港人民公平公正的判决。”

香港发言人盼各界了解真相

同为遣返案的原告,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说:“法轮功学员针对不公正的对待而进行法律诉讼,不单期望法庭通过公正的审理,制止迫害,震慑与制裁犯行者,更希望更多的民众、机构与政府了解法轮功与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选择良知与正义。因为了解真相,对每一个生命得以迈向光明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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