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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困学生寒假供餐未周延 台监院纠正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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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4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教育部推动国中小急困学生寒假供午餐业务出现违失,规划未尽周延,前置作业草率,另外,不仅延迟拨款,事后又排除对北北高补助,朝令夕改,今天通过纠正案。

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上午通过监委黄武次所提纠正案。

纠正案文指出,教育部在今年1月21日函25个县市政府,订定“教育部急困学生用餐问题因应措施”,扩大午餐补助期间至寒暑假,也扩大补助对象至“非自愿性失业1个月以上及放无薪假家庭致经济困难的国中、小学生”,请各县市政府辅导学校依据三级协助机制,主动关怀学生、并给予相关扶助资源。

监委指出,教育部订定此项因应措施,立意良善,值得肯定,然而,办理业务过程,却出现未善尽职责的违失。

纠正文指出,教育部规划这项业务未尽周延、前置作业草率、宣布急促,导致宣导及访视认定时间不足,且经费筹措不及,再加上中央补助款又不确定,执行上确有困难,以致于大部分国中、小学未能配合办理。

监委发现,寒假期间国中、小接受供餐补助的急困学生计2万2517人,仅占急困学生总人数22万6227人的10%,显属偏低,不像教育部所称“确保寒假期间每位学生不因经济因素而无饭吃”,也使学生家长及社会大众误解。

纠正案文也说,教育部在1月21日的函文承诺“三级协助机制”,各县市政府辅导所辖国中、小,办理贫困学生寒暑假期间供午餐经费若不足时,得提报教育部申请补助,然而,教育部迟至4月29日才函知北北高须自行筹措经费;监委认为,教育部不但延迟拨款、前后指示相左,朝令夕改,反复不定,有损中央教育主管机关威信,让地方政府无所适从。

另外,监委调查过程也发现,教育部推动此案,与内政部儿童局补助98年度“弱势家庭寒假生活营队”供午膳案,出现重复补助急困学生的情况;监委认为,教育部显然未与相关主管机关就其权责范围,整合政府资源,也违反“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学校午餐经费支用要点”,确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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