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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98年度住宅补贴 7/15起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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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1日电)内政部营建署表示,98年度租金补贴、购屋及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将自7月15日起受理申请,租金补贴每户每月最高可达新台币3600元,购屋可享220万元低利贷款优惠。

营建署指出,98年度住宅补贴总预算达17.7亿元,预计补助2万4000户租金补贴、1万户购屋利息补贴、5000户修缮补贴,其中租金补贴“升级”,由去年度每月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98年度将增加为3600元,更可减轻租金负担。

营建署解释,由于住宅补贴预算来自住宅基金,受预算通过时间影响,98年度住宅补贴于今年7月15日才开始受理,第一阶段将受理至今年8月14日止。

营建署表示,申请购屋贷款利息补贴条件,为无自有住宅或二年内购置住宅并已办理贷款的家庭,且需符合家庭年收入低于百分之50分位点等收入规定,以台北市为例,家庭年收入需低于147万元以下、且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需低于5万953元。

营建署指出,符合规定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政府申请房贷利息补贴,目前优惠利率为1.167%,贷款额度最高220万元,贷款年期最长20年,付息不还本宽限期最长5年。

营建署表示,住宅补贴的优惠贷款方案,可与央行2000亿元优惠房贷一起用,该优惠房贷为台北市最高可申请350万元、1.325%优惠利率房贷,但住宅补贴与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只能择一申请,符合青年安心成家者,可申请前两年最高200万元零利率房贷。

营建署指出,每月最高3600元租金补贴的申请条件,同样需为无自有住宅、符合家庭组成及收入条件,且租赁住宅位于户籍地所在县市。

此外,营建署表示,仅拥有1间屋龄逾10年老旧住宅且亟待修缮的家庭,也可考量申请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贷款年期最长15年。

营建署指出,住宅补贴申请书表自7月15日起,可在营建署网站下载,民众也可至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免费索取,或拨打(02)21927171专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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