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罪 加国两娱乐业剧场大亨面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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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宋子呈多伦多综合报导)8月5日,加拿大娱乐业2名名噪一时的剧场大亨,莱文特公司(LIVENT)公司创始人,德拉宾斯基(Garth Drabinsky) 和他的生意伙伴葛利柏(Myron Gottlieb) 被认定巨额诈骗罪名成立,入狱数年,随后,2人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被保释。

周三,安省最高法院判定德拉宾斯基(Garth Drabinsky) 2条欺诈指控成立,其中一条判入狱4年,另一条判入狱7年。葛利柏(Myron Gottlieb)也是2条欺诈指控成立,一条判入狱4年,另一条判入狱6年。随后,他们二人各以35万元被保释出狱。两人均不承认控罪,准备上诉。

今年三月,他们二人被判虚报公司账目罪名成立。法官Mary Lou Benotto表示,尽管葛利柏负责莱文特公司的财务,但德拉宾斯基是主犯。

在审判期间,法官Benotto告诉大家,有很多人写信陈情,说他们二人为多伦多做了很多贡献,但Benotto说:“任何人都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Benotto表示,此二人造成了莱文特公司不诚实的文化,这是法院需要制止的,公司诈骗会给雇员、投资者、债权人带来切实的损失。


德拉宾斯基(Garth Drabinsky)和他的太太(gettyimage)

两位剧场大亨曾风光一时,他们共同经营的莱文特公司以多伦多为基地,不仅垄断多伦多的大部分舞台演出市场,很快成为百老汇娱乐业的重要支柱。莱文特为百老汇和加拿大剧场推出作品《蜘蛛女之吻》(Kiss of the Spider Woman)、《歌剧魅影》(Phantom of the Opera)、《画舫璇宫》(Show Boat)曾风靡北美。

59岁的德拉宾斯基还曾获颁加拿大勋章。莱文特公司所创出的杰出成绩,令两名创办人得享豪华生活,包括使用私人飞机和豪华汽车。

德拉宾斯基和葛利柏承认在公司破产前,在长达9年时间里虚报公司的财政状况。莱文特公司在1998年后期宣布破产,被荷李活大亨收购后,事件便开始曝光。

2002年10月,加拿大皇家骑警指控德拉宾斯基和葛利柏多项商业欺诈罪,欺诈的总金额高达5亿加元,成为当时加拿大历史上金额最高的商业欺诈案。

德拉宾斯基和葛利柏两人均否认控罪,声称在公司破产前9年时间里错误汇报公司的财政状况,全部是下属伪造账簿,自己全不知情。

法庭陈词则指出,德拉宾斯基和葛利柏的诈骗手法十分精密,伪造及记录假开支,雇用一名全职雇员工作,会计软体也重新设计,以隐瞒账目。

检察官举例,从1997年9月30日计算,上数9个月,内部文件显示公司赤字850万元,但莱文特报告同一期间盈利960万元。还有一次,明明亏本4,100万元,神奇地变为1,400万元利润,皆因大约2,300万元广告账单消失无终。在1996年,德拉宾斯基年薪48万元,外加100万元花红。一年后,每人各持有莱文特股票2,700万元。

法庭曾试图寻求对德拉宾斯基和葛利柏处以8至10年的处罚,而辩方则寻求有条件处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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