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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会抽查12家民宿9家超收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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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依台湾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研拟中的订房定型化契约草案规定,淡季定金应不得超过首日房价的30%,不过,就消基会针对12家民宿业者进行调查,发现有7家的业者订金超过房价的50%,甚至有2家业者规定,如果消费者想要退房,要是在住宿前7日内取消订房,不退还定金,相当不合理,消基会呼吁消费者留意自身权益。

民宿标榜着温馨、舒适又亲近大自然的特点,成为许多民众度假的首选,但因缺乏有效管理,常常会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规定,在7月底到8月中,消基会对全台12家民宿业者进行抽查,一般业者在网路上并无详细告知 “定金比例”及“退房规定”,或是民宿登记字号等。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表示,依据消保会正研拟的“民宿(观光旅馆业/旅馆业)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规定,民宿在淡季定金不得超过首日房价30%,但这次抽查发现,有75%的业者订的定金超过这个标准,其中有 9家定金超过3成,7家业者高达5成。

这7家包括宜兰县“水岸森林会馆”、“大好亲水河畔渡假村”,南投县“梦享家民宿”,屏东县“玛雅之家”,花莲县“瑞穗静庐渡假别墅”,台东市“望庐民宿”及澎湖县“夏滟澎湖渡假民宿”。

消基会表示,草案在未完成立法前,并无明确罚则,消费者需要多加注意。

在退房规定方面,研拟的规范草案指出,在住宿前7日以上取消者,可请求业者退50%定金,4至6日内取消可退40%,2至3日内取消退30%,甚至前1日取消也可退定金20%,当日取消则不得请求退还。

但依据消基会调查发现,其中有两家是住宿前3天内取消不退定金,分别是“水岸森林会馆”与“大好亲水河畔渡假村”;不过包括“里京馆咖啡民宿”、“海水正蓝民宿”与“夏滟澎湖渡假民宿”等业者则规定,住宿前7日内取消不退定金。

消基会提醒民众,如果遇到民宿业者收取过高的订金,可向业者主张争取自身权益,或改订别家民宿,以免被业者过度剥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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