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网上泄密法例」不适用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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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訊】香港保安局強調,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頒布的法例,指出內地人民通過互聯网向外發送國家秘密或情報,最高可判處死刑,在《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大前提下,這法例不适用于香港。香港多個電腦團体昨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歡迎政府的立場。

中國中央政府近日頒布一項有關電腦的法例,禁止人民通過互聯网向外發送國家秘密或情報,業界擔心誤触法紀,《基本法》也難保港人安全。

太陽報報導,香港保安局副局長(特別職務)張少卿表示,電腦領域根本無分地理疆界,當局會考慮各項有關問題,密切留意各地的司法管轄區的情況;但根据《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原則,只有列于附件三的法例始适用于香港,所以中央近日公布的法例,根本不會對本地法律构成影響。

張少卿說,當局于本月底完成電腦相關罪行報告書的公眾諮詢后,會就問題的复雜性分階段進行草擬法例,強調法律仲裁机制,更有效去推展如公民教育等的各項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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