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上泄密法例”不适用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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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香港保安局强调,内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颁布的法例,指出内地人民通过互联网向外发送国家秘密或情报,最高可判处死刑,在《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大前提下,这法例不适用于香港。香港多个电脑团体昨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时,欢迎政府的立场。

中国中央政府近日颁布一项有关电脑的法例,禁止人民通过互联网向外发送国家秘密或情报,业界担心误触法纪,《基本法》也难保港人安全。

太阳报报导,香港保安局副局长(特别职务)张少卿表示,电脑领域根本无分地理疆界,当局会考虑各项有关问题,密切留意各地的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但根据《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只有列于附件三的法例始适用于香港,所以中央近日公布的法例,根本不会对本地法律构成影响。

张少卿说,当局于本月底完成电脑相关罪行报告书的公众咨询后,会就问题的复杂性分阶段进行草拟法例,强调法律仲裁机制,更有效去推展如公民教育等的各项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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