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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比照投信 保險業要有專業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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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2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要求金管會修訂相關規定,使保險業比照投信業要有「專業股東」,並建請持股應有更高比例。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表示,目前規定投信業必須有「專業股東」,且須持股20%以上,投信業於是經歷多次金融風暴都未受波及,因此要求所有保險業也要有專業股東,且持股應占更高比例,否則「賣鞋子」、「賣玻璃」、「搞土地」等都可以來「搞金融業。」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保險法對股東適格性都有要求,也有嚴格的審查標準。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日前三讀通過的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要求未來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對保險業持股分別達10%、25%、50%,都必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金管會也會依照股東專業性審查。

他指出,目前除部分上市櫃、公開發行保險公司較特殊以外,其餘保險業公司的大股東大多是持股50%以上的專業股東,才能為未來增資挹注資金。

吳崇權表示,股東的專業性,是指股東具有金融背景,過去有在金融機構經營業務的經驗及能力,不是純粹只有保險方面的專業。

最後財委會通過,要求金管會修訂「保險業設立標準」,要求保險業比照投信業都要有具備專業能力的股東,並建請持股應有更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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