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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女學生>曹添壽求死 檢起訴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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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楊培華/基隆報導〕運將曹添壽10年前姦殺基隆百福國中13歲女學生案,曹嫌今年4月落網後說「讓我早點死!」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佳宏調查認為,曹嫌性侵女學生後,只因擔心被她認出,竟將她勒昏,再用膠布封住口、鼻致死,手段殘暴,泯滅人性,昨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官求處死刑。

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曹添壽殺害的對象是13歲、無反抗能力的幼女,狠心摧殘國家幼苗,對婦幼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且曹嫌是因擔心被認出才殺害女學生,棄屍時甚至還拖行女學生遺體,因與地面摩擦而造成女學生頭、臉多處傷痕,手段兇殘,檢察官認為有與社會隔絕的必要,才求處死刑。

起訴書指出,計程車司機曹添壽89年9月11日開著車,攜帶膠布,四處找尋性侵對象,當晚6時許,在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二路搭載13歲就讀百福國中的女學生返家。

曹嫌在女學生上車後將車門上鎖,未往女學生住處方向行駛,卻將車停在長安街新台五線陸橋下,迅速跨到後座,性侵女學生,無助的女學生只能淒厲喊叫、奮力抵抗,曹嫌為壓制她,取出預先放在手煞車旁的膠布,纏繞女學生的嘴巴,再以雙手掐住她的頸部,直到她無力抵抗再性侵。

曹嫌得逞後,叫女學生自己穿上內褲、外褲後,發現自己忘了遮掩營業小客車的執業登記證,擔心女學生記住他的身分,於是勒昏女學生,再以膠布纏繞其口、鼻,使她窒息死亡。

曹嫌確定女學生死亡後,把她載至基隆市長安街233巷旁草叢棄屍逃逸,棄屍時,曹嫌抓著女學生的腳,拖行遺體,任憑女學生的頭、臉在地面摩擦,造成她的頭、臉有廣泛性的拖、擦傷痕,手段兇殘;檢警在死者內褲及體內採得曹嫌遺留的精液,篩檢出DNA檢體,但追查多年沒有突破。

直到今年3月,住北市南港、已55歲的曹添壽,被控涉及一宗性侵女性案,該案的現場可疑檢體,雖與曹某的唾液比對不符,但曹嫌的DNA檢體與未破刑案檢體比對,竟與懸宕10年的百福國中女學生性侵命案兇嫌所遺DNA完全吻合。

曹添壽落網時,對女學生的雙親表示「對不起」,還表明「讓我早點死!」並對多年來所犯的其他性侵案認罪3件,其他的則以「忘記了」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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