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彭寶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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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報導)湖北十堰市民彭寶泉在拍攝上訪者照片後被當地公安局送進精神病院,此事被媒體曝光後,彭寶泉獲准出院,並於近日向當地法院狀告十堰市公安局和精神病院。

彭寶泉向本台記者介紹說,今年4月9號,十堰市五金交電化工職工在「宏正大酒店」門口集體向湖北省委第七巡視組申訴公司資產被非法侵吞的事情,他用數碼相機拍攝了這一場景,在離開現場500米左右時,被十堰警方攔住沒收了照相機,帶到人民路派出所,並被限制人身自由達20小時。4月10號凌晨,十堰警方先帶彭寶泉到十堰市中醫院精神病專科,醫院拒收。警方又把他送到東風汽車公司茅箭醫院,即十堰市精神病院,未經他本人或家屬簽字,這家醫院就把他作為精神病人接受了。彭寶泉說:

「住院的時候就根本就沒讓我動手,他們就在10分鐘之內由警察來辦好了所有的手續。」

彭寶泉說,茅箭醫院把他和因為同一事件被十堰警方送進來的鄧復華關在一個房間,並從第二天起給他們強行用藥。

「用完了藥以後頭暈得很,走路就像喝醉了酒似的,然後口非常得乾燥,四肢沒有一點力量那種感覺。吃了兩天藥,到第三天的時候,還沒有吃藥因為外面的情況發生變化了,就是媒體已經把這個事情揭露了。所以我就有理由不吃藥,他們也就沒強迫我吃藥。」

彭寶泉因拍攝上訪照片被關進精神病院的事情,經媒體曝光後,引起關注。4月 15號,彭寶泉得以離開茅箭醫院。彭寶泉說,從入院到出院,他沒有看到任何醫院的診斷結果,茅箭醫院也沒有任何文件要他或他的家屬簽字。

「我到現在沒見過一份文字材料交給我。沒有讓我看任何結果,他也沒有讓我本人簽字。我在醫院呆了幾天,就莫名其妙地進去,最後又莫名其妙地出來了。當然這個不是我莫名其妙地出來了。就是在媒體的關注下我就出來了。」

彭寶泉出院當天,十堰市政府召開新聞通氣會,說民警調查發現彭寶泉、鄧復華兩人有精神病史,為判明他們是否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才把兩人送往茅箭醫院精神科進行觀察和檢查。如果兩人的監護人提出將病人帶回家庭治療康復,應尊重其意願,但監護人必須履行好監護的義務和責任。對警方說他「有精神病史」的話,彭寶泉表示:

「這點報告,鄧復華這個我不敢說,但是對我來說,我有精神病史這是完全錯誤的。他們完全是編造一個理由。」

彭寶泉說,茅箭醫院強制他服用精神類藥物,造成他血壓異常、肝臟腫大、四肢無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他已在本星期四正式向十堰市茅箭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十堰市公安局濫用職權,串通茅箭醫院把他作為「精神病」變相關押,要求十堰市公安局和東風汽車公司茅箭醫院(十堰市精神病院)賠禮道歉並賠償他身體和精神損害費1元人民幣。彭寶泉表示,十堰市警方的執法模式是權力的瘋狂,法治的倒退,他提起行政訴訟,是為使更多的民眾免於被「精神病」的恐懼。對於只要求1元賠償,彭寶泉解釋說:

「我不覺得他給我多少錢能解決我們這個人身和精神受到的傷害,他給我多少錢也解決不了的問題。我們要的就是一種態度,我是需要他一個態度,以後能夠尊重公民的基本權利。」

本台記者撥打十堰市茅箭區法院和茅箭醫院電話,無人接聽。彭寶泉說,5月6號,茅箭區法院立案庭的蔣庭長收下了訴狀,並告訴他,一星期內可以得到是否立案的答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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