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子被迫離職 加公務員六年贏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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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蘇珊渥太华報導】因僱主不提供合適的工作時間,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的菲安娜‧約翰斯統(Fiona Johnstone)被迫在生育第一個孩子後放棄了自己的全職工作。2004年,她將昔日僱主告上法庭。上週五(8月6日),加拿大人權仲裁法庭裁決約翰斯統獲勝,認定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對她及類似因家庭需要而要求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犯了歧視罪。

產後要求調整工作時間

約翰斯統曾是倫多皮爾森(Pearson)機場的一名全職僱員。在2003年生育第一個孩子之前,一直在那裏保持著良好的工作記錄。

在2003年產假前和04年產假後,她都曾詢問僱主,是否可以在產假後調整自己的工作時段,比如一週固定3個連續13小時的班次,並表示不在乎排班的起始時間。

約翰斯統之所以如此要求,是為了能在一週剩餘的4天裡照顧她的孩子,同時保住這份全職工作和最大額度的退休金。她解釋道,因為上班時間不固定,無法將孩子送入公立或私立的託兒所,但她的家人可以幫她照顧3天孩子。

她也曾提出每週工作3天、每天12 小時的方案,雖然會降為兼職,但這個方案對她的養老金影響較小。

其他員工有先例

她的僱主拒絕了她的要求,表示加拿大邊境服務處有一項不成文的規定:不向那些因照顧小孩而要求特殊班次的員工提供全職工作,同時列出了另一份工作安排 —— 每週工作4天,3天10小時,1天4小時。

約翰斯統對此提出異議,她指出,邊境服務處一直以來,對因生病、宗教,或涉及小孩的醫療問題而要求特殊排班的員工一概滿足要求。「我要求邊境服務處對這項政策給予詳細的解釋並要求恢復以前的全職職位,但他們拒絕了,而且沒有給出一個充份的理由。」

約翰斯統是2007 年舉家搬到渥太華的,當時她的丈夫,也是一名邊界服務官員,因工作調動到了渥太華。

仲裁法庭認為她有理,因為僱主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案例能說明,更改工作時間以適應約翰斯統的需要會因此帶來過多的麻煩。

PSAC主管:仲裁有助僱員

依據仲裁結果,邊境服務處須支付約翰斯統35,000元賠償費,另加特別精神補償,以及從2004年起至今,約翰斯統因失去全職工作所損失的工資和福利,外加利息。

加拿大公務員聯盟(Public Service Alliance of Canada)主席約翰‧戈登(John Gordon)認為,這次的仲裁為將來類似的案例設置了先例。

「我們從加拿大人權仲裁法庭的決定中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當員工因照顧家庭而需要調整工作時間時,僱主有義務盡力給予配合,」戈登說,「我想這一決定將在未來幫助很多有類似情況的人。」

約翰斯統從2008 年起就在家做全職媽媽,她表示很高興磨難終於結束而且決定對她有利。「我始終有勝訴的信心,所以我並沒有感到意外,」她說,「它對我只是一種解脫而已。」

加拿大邊境服務處有30天的期限可以進行上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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