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紡織廠遭三次暴力強拆 廠毀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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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明採訪報導)江蘇省南通市新通紡織有限公司在一年半內遭到金沙鎮拆遷辦的3次非法強拆,在事先沒有協議、沒有評估補償、也沒有預先通知公司,致使該公司帳冊、現金提包和日用品等重要物品被毀壞和丟失。在2010年12月16日的第三次強拆中,拆遷人員大打出手,將公司股東樊建和、潘澤洲打傷住院。

該公司股東寧靖雯表示,2009年6月,金沙鎮拆遷辦沒有下達任何通知,突然闖入公司砸鋁合金窗,掀掉房頂,毀壞公司財物,企圖逼公司搬遷。2010年7月19日凌晨,在雙方還沒有達成賠償協議的情況下,又遭到第二次強拆,直到僅剩下一間半的房屋後才作罷,使公司徹底癱瘓,職工生活無著。當時向警察求救,向法院上訴都不理會,被迫與他們達成了一些賠償協議,但比正常賠償低了十幾倍。

2010年12月16日早上9點左右,金沙鎮拆遷辦第三次強拆該公司最後一間半的殘屋,股東樊建和因拒絕搬遷,當場就被拆遷流氓打昏在地,經醫院檢查有兩根肋骨骨折。

寧靖雯說:「醫院在搶救樊建和的同時,鎮政府幹部張峰親自指揮數十人,於下午4點又將另一名婦女潘澤洲按住,抓住她頭髮,往鐵床上撞,然後扔進早已準備好的麵包車內,像押犯人一樣押到拆遷辦,然後用挖掘機將最後的一間半殘屋搗毀,公司就這樣被他們暴力的徹底搗垮了,裝有三萬五千元現金的提包也不見了。」

據職工透露,當地拆遷辦以建人防工程為名,但實際是進行商品房開發進行強拆。從2009年6月開始,該公司數十次遭到拆遷流氓砸玻璃、向辦公室扔磚頭等襲擊,曾多次向110報警求救,但警察都無動於衷。

該公司向當地法院遞交了對拆遷管理部門的起訴狀,但二審下來卻遲遲不判,同時,還遞交了兩份起訴鎮政府的起訴狀,法院也不受理,又不作出任何解釋。

該公司法人代表嶺愛民表示:「暴力拆遷的負責人叫張峰,是金沙鎮副鎮長,自稱是一名法學碩士、還具有一級法官的職稱。另一位拆遷負責人徐建華,來自區檢察院,自稱副處級,他們竟如此粗暴野蠻的執法,根本不把國家法律當回事, 他們還這樣說:『就是要這樣拆給區政府看。』」

就股東樊建和、潘澤洲打傷住院一事,通州區金沙鎮拆遷指揮部張峰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們沒有打人,是他自已不小心踩到機油上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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