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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案 蔡銘哲請求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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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南港展覽館案更一審庭,傳訊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2人委任律師當庭表示,被告在審理期間自白犯行,請求法官減刑。

前總統陳水扁因國務費等案遭控貪污,最高法院去年11月11日將龍潭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讞,將國務費案、南港案、洗錢部分發回更審。

蔡明哲、郭銓慶於南港案中被控行賄扁家,蔡銘哲一審被判2年、緩刑5年,二審改判1年7月,緩刑3年;郭銓慶一審獲判3個月,二審改判免刑。

蔡銘哲的委任律師主張,蔡銘哲自白犯行,因而向法官請求減輕其刑;郭銓慶的律師也主張,郭銓慶是南港展覽館弊案第1個自白犯行、面對司法的被告,請求法官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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