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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起雲劑事件產品回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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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起雲劑事件導致國人恐慌,新北市衛生局今天27日表示,業者若是有使用昱伸公司起雲劑製成的食品、飲料、冰品、錠劑,均應立即下架;一旦查獲仍於市面販售等行為,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檢方已查獲昱伸公司的出貨紀錄,如果業者購入昱伸的起雲劑用於產品中,卻不主動停止販售,等同於犯罪行為,衛生局除處以罰鍰外,將進一步追究相關業者的法律責任。

衛生局強調,昱伸公司所生產的起雲劑違法摻用不得使用的塑化劑,連日來沸沸揚揚,已成為國人關注的焦點,任何過去這段時間曾購入、使用昱伸起雲劑的業者,應本於社會責任,主動停止販售相關產品。對於台北市衛生局開放民眾送驗可疑產品,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新北市有限的檢驗設施將用於可能對更多不特定民眾產生影響的業者及其產品,發揮最大的檢驗效益。

有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通報起雲劑含有塑化劑成分一案,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持續進行產品流向追查及廠商主動回報資料,統計5月27日截至下午3點為止新增加回收情形(名稱及下架回收數量)詳如附表,衛生局也表示將持續依最新各單位通報廠商資料進行督導下架回收。

新北衛生局表示,業者如有使用昱伸起雲劑所製成之食品,必須立即下架,一旦查獲仍於市面販售等行為,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有關昱伸香料有限公司業經市府命令全面停止作業,負責人亦已遭收押於刑事追訴中。衛生局強調,該公司如任何員工有私下營業行為,衛生局將以刑事共犯移送地檢署,衛生局亦持續嚴密監控該公司是否有營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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