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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房貸採「還款寬限期」小心被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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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朱孝貞台北報導)目前全球熱錢流竄的壓力下,央行會緩步調升利率來抑制通膨,房貸利率仍將逐步走高。房價又居高不下,為了一圓成家夢的年輕族,採取「還款寬限期」方式償還銀行貸款。

房仲業者建議,「還款寬限期」適合購屋初期所得較低,但確定之後所得可顯著成長的民眾使用。以免房屋淪為被法拍的命運。

美商ERA不動產研究中心經理李恆宇表示,所謂「還款寬限期」是指申請房貸的前幾年只還利息不還本金,寬限期過,沒還的本金就擠壓在剩下的年限內攤還,是一種「先甘後苦」的房貸還款方式,適合購屋初期所得較低。

中央銀行去年起連續升息,目前市場上除了政策優惠房貸,一般房貸利率下限已由1.76%上調至1.84%,房仲業者指出,在薪資所得增加不易,但利率長期看升走勢下,需要謹慎使用寬限期,免得寬限期結束後,每月還款三級跳,導致個人無力還款,房屋淪為被法拍的命運。

以房屋貸款500萬元為例,若還款年限是20年、利率3%,採一般本金利息平均攤還方式,則每個月要繳27,730元房貸,若改採前三年「還款寬限期」,則前三年每個月繳交的房貸只要12,500元,還不到前者的一半,自然會讓很多民眾有輕鬆購屋的錯覺,也因此常常讓很多首購族淪為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屋奴」。

以上述個案為例,一旦寬限期結束後,每個月房貸負擔就從先前的12,500元「倍增」到31,319元,每個月要多繳將近2萬的房貸;如果採用前五年只付息的方式,第六年起每月應繳金額就會飆到34,530元,幾乎是前面每月金額的三倍。若之後所得沒有增加,很容易就會造成繳款不正常,最後只有等法院來查封拍賣了。

房貸基本的「三三原則」:自備款三成、每個月房貸不超過家庭所得三分之一,才不會有個人信用受損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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