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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美容糾紛投訴 社會新鮮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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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近年瘦身美容業的消費糾紛堪稱大宗,台中市府法治局指出,一年受理案件超過80件以上,消保官近日會同衛生局稽查10家瘦身美容業者,發現未與消費者簽立書面契約者比例高達4成,使用定型化契約的合格比率不到1成,消費者的權益,完全沒保障。

法制局長林月棗指出,投訴的消費者多半是20多歲的社會新鮮人,面對美容瘦身業者的促銷,通常不好意思拒絕,被業者聳恿刷卡,甚至以信用貸款購買產品或服務,有的8萬元,有的10多萬元,超過自己的負擔能力,要求業者退款卻被拒絕。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有不少消費者投訴,瘦身美容業者賣產品時,就把包裝拆封,他們要求退貨或退款,業者以包裝已開封,拒絕解約或退貨退款。還有消費者要求退費,業者聲稱只賣產品,服務療程是贈送的,無法退費。

康馨壬說,這些糾紛都出在消費者未要求業者簽立衛生署公告的定型化契約,讓業者有拒絕退貨退款或解約的空間。她表示,會要求業者即期開始使用定型化契約,或立即修正不公平條款後再供消費者審閱簽約,否則將由衛生局裁量依消保法第58條處罰6萬至150萬元不等的罰鍰。

林月棗也表示,美容師提供美容瘦身相關勞務服務,服務與產品使用密不可分,業者不能在解約時,再說只賣產品、服務是贈送的,甚至以開封為由,拒絕解除契約或退款。她提醒消費者有問題,可打50消費者諮詢申訴專線。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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