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人疑坐17年冤獄 曾被逼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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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2日訊】1995年「浙江蕭山5青年劫殺出租車司機案」,5案犯在獄中度過17年後出現新線索,近日全部獲假釋。案犯朱又平稱,每年監區要求服刑人員抄寫犯罪事實,而自己根本就沒幹過,抄寫不下去。

據新京報報導,去年12月,該案出現新線索,浙江省高院複查此案。最近5案犯的家屬被省高院負責人告知即將公佈複查結果。

5名「案犯」中,田偉冬已於今年1月11日刑滿釋放。2月初到4月28日,朱又平、陳建陽、田孝平、王建平4人先後獲假釋。王建平是該案最後一名獲假釋。

「我終於等到這一天」

5案犯之一朱又平,男,38歲,杭州蕭山人。他被浙江省高院認定參與了1995年3月20日杭州蕭山劫殺出租車司機案,並判其死緩。今年2月1日,朱又平獲得假釋出獄。

今年1月13日上午,朱又平被浙江省高院審判監督委員會的法官告知,案件立案複查了。朱又平稱:我自學過法律。這個時候法官來訪,我知道案子出現轉機;又緊張又激動,語無倫次;心想:「我終於等到這一天。」

「用自己的辦法洗刷冤屈」

對於17年為甚麼一直沉默,朱又平表示,你去嚐嚐17年的滋味,你沒有做過的硬說你做了,上訴也不管用,你還會相信法律嗎?

他專門看過一本叫證據鏈的書後知道,要推翻此前的判決,需要新的重大的證據。「我越想越無力,要找17年前自己不在場的證據,不知道怎麼下手。」

我當時的想法就是想早點出來,用自己的辦法洗刷冤屈。朱又平一共減了7年半的刑,到今年5月,就可正式刑滿釋放了。

朱又平稱,每年監區要求服刑人員寫年終總結,必須抄寫犯罪事實,這是認罪的表現。我從內心深處牴觸,根本就沒幹過,也就抄寫不下去犯罪事實。

案件回放

1995年3月20日,蕭山農墾一場發生出租車劫殺案,司機徐彩華遇害,財物被搶。1995年8月12日,蕭山坎山鎮發生出租車劫殺案,司機陳金江遇害,財物被搶。

警方認定是該案是蕭山籍5男子所為。1997年,浙江高院終審判處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死緩,田孝平無期。

2012年,杭州警方發現1995年3月20日搶劫出租車司機案件新線索。2013年1月4日,浙江省高院立案複查。

(责任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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