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職場不公平待遇 新移民要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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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03日訊】導語:時值加拿大勞工節,每逢這個夏季結束前的最後一個節日,各地民眾一般都會舉行遊行、集會等各種慶祝活動。每個初來加拿大的新移民在工作場所,可能都經歷過這樣那樣的困難,或遭受過一些不公平待遇,加拿大勞工法律雖然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但是,新移民只要心中有數,積極面對,勞工的相關權益還是可以得到保障。

(大紀元記者伊鈴多倫多報導)為了獲得更好的生活及更美好的未來,一批又一批中國人移民加拿大。然而,現實生活並非人人都能如願。為了取得收支平衡,許多新移民不得不從事與自己專業毫不相關的行業甚至體力工,工資待遇及工作環境都不盡如意。

平全會多倫多分會發佈的一項關於新移民工作狀況和經歷的社區調查報告,在多倫多市受訪的300多名講普通話的新移民中發現,華裔新移民在職場遭遇更多、更普遍的不公平對待,而且感覺求助無門;他們接受較低的工資待遇、在不安全的環境工作及無奈的接受僱主的剝削。經常加班,但沒有加班費;拿不到應得的工資;被老闆隨意解僱等。

新移民要學會保護自己

該項目協調人鄭明弘(Tommy Zheng)表示,新移民在工作場所遇到不公正對待,雖然在其他族群及主流社區同樣存在,但華裔族群中更嚴重、更普遍。工人覺得很無助,而且投訴無門。最主要的原因是英語能力不佳,不懂當地法律、法規,很多新移民的心態就是「忍了、算了」。這樣讓「不公平」更有生存的土壤。

鄭明弘表示:「有時候要政府改變一個政策很難,需要很長時間。作為新移民最應該做的是改變觀念,不要把自己當做二等公民,而是要認為:『我是這裡的公民,我有我應有的權利。』最好的辦法是自己去發掘一些東西,學習如何去保護自己,以避免受到侵犯,不要委屈自己接受一些違法的工作。」

工人維權中心劉陪溪表示,華人新移民是一個非常弱勢的群體。在遇到不公正對待時,不要躲在家裏,應該走出來,或拿起電話投訴。工人維權中心是專業協助工人維權的組織,幫助許多工人找會應當權益。必要時投訴勞工部及申請法律援助。

劉陪溪還表示,加拿大有很多這樣那樣的法律,可是真正落實到具體事情上時,發現法律幫不了我們,這是法律的不足之處。勞工法沒有很明確的指定到具體事物上怎麼做,勞工法也有一條,僱主可以簡單辭退僱員而不需要任何解釋。這是法律立法和執法之間的不足之處。

不懂法規 有理變無理

新移民遭受不公平待遇之後,通常因為不瞭解政策法規,而使自己由原來的有利狀況,變成了被動的受害者。

張先生曾在中國做了20多年的機誡工程師。移民加拿大後,曾在一家較大機誡加工廠做數據控制操作員。 2008年,因為經濟大環境不好,公司倒閉,張先生通過中介找到一家印度人開的小機誡廠工作。當時老闆給中介開出的工資是每小時17元。

工作1週後,老闆以工作不熟練為由,提出只給工資每小時14元,迫於無奈,張先生只好接受。留下來以後,老闆態度很惡劣。工作環境也存在不安全因素,還發生過3次零件從機器裡飛出來,所幸沒傷人。感恩節也因他的工作時間沒滿3個月而沒發工資。後來由於經濟大環境不景氣,老闆更沒好臉色看。」10個月以後,張先生選擇離開這家工廠。

離開後,張先生去申請EI也沒有成功。他認為是因為老闆說了很多假話造成的,覺得很冤枉,於是投訴到勞工部。然而勞工部以時間超過6個月為由不接受。再告到安省人權委員會,人權法庭以時間超過太久,而且因為申請不到EI再去起訴,有惡意嫌疑而敗訴。

不公平遍及各行業 投訴有門

華裔新移民所遭受的工作場所的不公平待遇,遍及各行各業,但是新移民只要一旦不把委屈吞到肚子裡,瞭解當地一定政策法規,投訴還是還是有門有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

在醫生辦公室做前台服務的華裔女士A(化名),被醫生指使向病人推銷傳銷產品。A女士認為該做法對病人不公平,有損患者利益,於是拒絕執行。然後這位醫生找個理由把A女士辭掉了。A女士覺得很不公平,又不知道何處求助。

B先生(化名)是一位華裔機床操作工人,他常常超時工作,每週工作達50小時,但是從未拿到加班工資。勞工法規定,每週工作超過44小時,就屬於加班。老闆向他解釋:「大家都是一樣的。」並且不再理睬B先生的訴求。該案件已投訴到勞工部,目前還在進展過程中。

C先生(化名)是江西移民,已經50多歲,曾是中國名牌大學機誡專業畢業生。移民加拿大後做機器操作員,工作半年以後,突然被被解僱。按照勞工法,做滿半年,老闆應該提前一週通知他。該案後經工人維權中心幫助,老闆補發C先生1週的工資。

一位遼寧來的女士,她在一家雜貨店工作,每小時7.25元,低於安省最低工資標準的每小時10.25元。而且工作時間非常長,有時每週達到50小時,也沒有任何加班費。儘管任勞任怨的幹,還是在有一天被老闆辭退了。後經工人維權中心幫助她投訴到勞工部,1年以後,她拿到了老闆補發的最低標準工資差值。

D先生(化名)剛來加拿大時,在一家IT公司找到第2份工作,他在這家公司工作了大約1年的時間。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善,員工實際每個月只能領半個月的工資,而D先生一家全靠他一個人的工資生活。一拖再拖,直到最後,公司也沒有補回D先生的工資。

最後,D先生上網查到了小額法庭的信息,於是投訴到安省小額法庭,法庭判這家IT公司賠付D先生1萬多元拖欠工資。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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