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桃園加強選舉廣告物規範 公平執行違規拆除作業

人氣: 14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4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103年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9日舉行投票,桃園縣政府現階段均依相關規定執行違規廣告和競選宣傳物清除作業,並於10月22日公告劃定「103年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設置地區」規範所有競選廣告物,只能於10月30日至11月28日期間在公告指定地區設置。

103年公職人員選舉將,選舉正式活動雖尚未展開,但各地都已見到選舉旗幟、布條和看板,候選人紛紛加強宣傳。尤其,今年是桃園縣升格直轄市的5合1選舉,參選人數爆炸,競爭更顯激烈,甚至已經在部分鄉鎮市引發執行拆除上的爭議事件。

縣府要求執行違規廣告物拆除作業的工務局、環保局及各公所清潔隊,除應加強取締違規競選廣告物,維護市容整潔,並應有公平且一致的標準,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縣府為加強市容維護,避免選舉廣告物嚴重影響市容景觀,於10月22日公告劃定「103年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設置地區」;規定所有競選廣告物只能於10月30日至11月28日期間,各候選人或政黨設置樹立式「廣告牌(塔)、綵坊、牌樓」或張貼式「旗幟、布條、看板、帆布」競選廣告物在公告指定之地區設置,均依相關規範,對於實施期間、設置地點、禁止區域、廣告樣式、設置方式、管理責任、違規處置及清除時間都有詳細規定,可上網至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資料,提醒各參選人仍應知悉並遵守各項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縣府提醒,隨著民眾環保意識提升,任意違規張貼懸掛設置競選廣告物,不但破壞市容環境,未必能得到選民的認同與支持。希望各候選人均能遵守相關規定設置競選廣告,針對所設置的廣告物應自行或派專人有效巡查管理並負完全之法律責任,避免傾斜、破損、脫落或致損害他人生命財產及安全。◇

責任編輯:陳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