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霜:南宋的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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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22日訊】南宋光宗當政的第一年冬天,準備大興土木,在首都杭州的後市街蓋皇后家廟。蓋就蓋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督辦的工程還不好辦?可是,有個問題擺在眼前:拆遷。

那片土地上已經蓋滿了房子,到附近隨便一打聽,沒人不知道這是龍圖閣學士韓彥直大人的房子。拆韓大人的房子,好辦。韓大人吃國家俸祿,受皇帝恩遇,房子拆了就拆了,為皇帝做貢獻,是他前世修來的福分。

只可惜,韓大人一個人這樣想沒用,因為住在房子裡頭的人不這樣想。這些住戶跟韓大人非親非故,全是租房居住的租客。原來韓大人蓋這片房子,目的壓根就不是自住,而是出租掙錢。租客們住得好好的,說讓搬走就搬走,他們想不通。

按照當代人的是非觀,南宋的租客們想不通簡直沒道理。如今無論在哪個城市,您租了一間房子,不管住了多久,只要接到通知說房子礙事,就必須拆掉。拆遷補償暱?那是拆遷辦跟房東之間的事兒,您沒一點資格,想跟人家叫板,自己都覺得底氣不足。最好的結果也就是找房東要點違約金,如果早前合同上沒寫,連這點兒錢都拿不到。

可是,您要是活在南宋,那待遇真的完全不一樣。租客們底氣十足,一個個心安理得地等著拆遷辦把錢送過來。您別驚訝,租客們都是良民,絕對不帶有黑社會性質,他們的底氣來自皇帝的詔令。

據《宋會要》記載,在宋光宗的關照下,每戶租客都得到了30貫的搬家補償。30貫,也就是三萬錢。當時,一頭成年公豬大概在兩貫左右,30貫大概可以買到大豬15頭;如果買草鞋的話,一雙草鞋三錢,可以買一萬雙回家慢慢穿;如果是下雨天專用的雨鞋——雨鞋在南宋是奢侈品,只有嬌貴之人才捨得買來穿——一雙雨鞋大概賣到100錢,既便如此,30貫也可以買到300雙。

除了這30貫,還有別的錢拿——有些長期租房子的租客,根據自家的需求,在周圍加蓋了屋子的,額外還有補償。

這簡直讓當代拆遷辦匪夷所思,讓當代老百姓大跌眼鏡!這些後來「繁衍」出來的房子,明擺著是私搭亂蓋,屬於典型的違章建築,不罰款已經屬於法網柔情,還能拿拆遷補償金,不會是做夢吧?然而史書白紙黑字地告訴您,這不是夢。據《宋會要》記載,在宋光宗的關照下,但凡加蓋平房的,一戶再補償5,000文;加蓋樓房的,考慮到成本更高,一戶補償7,000文。

假使現如今的租客穿越時空,回到南宋享受到被補償的待遇,絕對會感動得一塌糊塗,再不會認為人生是悲劇,而是喜劇了。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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