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久受虐待 弒父男孩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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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鐘樂報導)亞省北部一名13歲的男孩因謀殺生父被拘禁兩年後,在上週被判「二級謀殺罪名」不成立。庭上證詞顯示,男孩的家人多次受到父親的虐待,在一次母親被毆打時,男孩扣動了扳機。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報導,男孩的父親在他7歲時開始毆打虐待他。在法庭上,男孩證實,2013年8月,自己在父親毆打母親和威脅殺害母子倆之後,使用來福槍射殺了父親。

他說:「我無法阻止他(父親)打我媽媽,我媽媽喊他住手,他一直沒有停手。」辯護律師馬傑斯蒂克(Doug Majaesic)表示,證據明確顯示男孩母親當時被男孩父親毆打,被告人開槍是為了保護自己和母親。

男孩在庭上說:「他怒視著我,威脅要殺了我們母子。我開槍射擊了他的腿部。」父親當時在血泊中爬行,變得更加憤怒,最後男孩又開了一槍擊中了父親的腹部。男孩在憶述時低著頭,小聲抽泣。

法院最終判定男孩謀殺罪名不成立,法官的書面解釋暫未公佈。亞伯塔大學佩尼教授(Steven Penny)分析認為,法官會考量到13歲兒童的心智和當時環境以判斷其行為是否犯法,但他認為這是一起「極少見」的案例。

佩尼說:「當面對一個虐人者和一起正在發生的暴力,要保護自己,還要保護母親,年幼的孩子主觀地認為開槍是唯一能阻止暴力的途徑。這些因素或足以使法官宣判無罪。」

法庭的證詞顯示,男孩和家人多次被父親嚴重虐待。母親被父親打斷了三次鼻樑,2013年春被強制灌水致窒息而住院。男孩健康的哥哥因為被餵治療糖尿病的藥片而送醫。男孩的姐姐被父親推入浴缸後不幸流產,並曾試圖自殺。男孩說,父親還企圖開卡車碾壓兄妹三人。

馬傑斯蒂克律師表示,男孩不是一個殺人犯,發生的事情對他來說是一個毀滅性的悲劇。他對法官的判決感到欣慰,並希望男孩能有一個更好的生活。

上週,在埃德蒙頓青少年罪犯中心度過兩年後,男孩重獲自由。目前,沒有消息表明他是否回已到北部的家中,對於他是否在監禁期間接受過專家輔導,或未來能不能獲得輔導的問題,現在也還是一個未知數。皇家騎警和愛城青少年罪犯中心都表示,如果男孩的家庭需要,他們一定會全力幫助。

責任編輯:林採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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