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免簽入境後可和公民結婚直接獲得綠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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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26日訊】當我們還在對2015年充滿無限的期待和展望之時,2015年的耶誕節卻已悄悄降臨。在此,我謹向我們所有的中華同胞,特別是這些年來支援、説明、或信任我們律師樓的廣大客戶和讀者朋友們致以最誠摯的節日問候:祝您和家裡聖誕快樂、新年幸福!

耶誕節和新年的到來,又會將我們帶入一個千家萬戶歡聚一堂的節日氣氛之中。可以想見,許多天各一方的牛郎織女們將會計畫在節日的喜慶中團聚。一些有條件的伴侶,甚至會利用免簽程式進入美國,並留下來舉行婚禮、申請綠卡。這樣做聽起來好像一帆風順、省事省時,但真的就這麼可行嗎?這可不一定。我們下面用兩個例子說明。

陳小姐是美國公民,三年前去西班牙參展時她認識了西班牙公民張先生。此後,隨著相互瞭解的增加,他們決定結婚,並選擇美國作為定居之所。2015年初,張先生從西班牙來到美國準備和陳小姐結婚,入境時走的免簽通道。不久,他們在休斯頓結婚,並領取了結婚證。可是,張先生隨後遞交的綠卡申請卻被移民局拒絕。這是什麼原因呢?問題就出在張先生入境美國時走的是免簽通道,因為美國和歐洲國家的公民有這個互惠互利的通道,就是雙方的公民去對方國家旅行和訪問可以免簽。

去年英國公民小莉來到美國時也走免簽通道,入境時移民官問她在美國計畫逗留多長時間、主要目的是什麼。她的回答也很真實,就是來美國隨便走走看看,估計在免簽通道給予她的最長時段內她就可以結束旅行後離境。可是計畫不如變化快。來到美國後,在達拉斯她認識了讓她一見傾心的男人瓦西里。他們很快相愛、結婚、遞交小莉的移民和綠卡申請。可是,等了幾個月後得到的結果是被拒;不僅如此,小莉還被指控涉嫌移民欺詐。為什麼呢?因為在她入境時和移民官在免簽通道給她放行前,問過她此行的目的、逗留時長等等。可是她後面的情勢發展,偏離了她當初給移民官彙報的計畫。結果是,她付出幾萬美元的高額律師費替她申請豁免,加上她的丈夫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搬出各路高人幫他指路,才最後成功申請移民欺詐罪的豁免,並讓她在美國獲得了綠卡。

上面的兩個例子代表了許多真實案例,而且這樣的事幾乎天天仍在發生。原因在於,美國和許多國家有簽證互免的互惠優待,但是許多人以為免簽證就可以隨心所欲,說來就來,說留就留。簽證互免是有條件限制的。就像十年簽證,不等於您進入美國後就可以逗留十年一樣。凡走免簽通道進入美國的,只能在入境期間從事申報的事情,也必須只停留批准的時段。有違者將受重罰,要麼被指控涉嫌移民欺詐,要麼幾年不得入境。若是張先生和小莉者,最好的辦法是申請移民簽證後再憑藉移民簽證入境。這樣雖然等待的時間長一些,但是入境可以大搖大擺、毫無風險,入境後綠卡必得,就如煮熟的鴨子。有誰看見煮熟的鴨子飛走了的?#

【編者注】田方中律師出人意料的辦案通過率和勝訴記錄歸功於他的知識、素養、技能、經驗和責任心。他擁有極為豐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經驗,同時精通於撰寫各類上訴狀,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田律師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方面碩士學位,曾任大學英語教師。他為人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他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急客戶所急,憂客戶之所憂,樂客戶之所樂。如有疑問,請聯繫田律師樓。達拉斯: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電話:(972)-978-2961;傳真:(817)-977-6831。休斯頓:6161 Savoy Dr., Suite 400, Houston, TX 77036;電話:(713)-559-2078, (832)-789-1997。網站:www.tianlawoffice.com;電郵: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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