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專欄】張耀杰:魯迅的兩种主義与梁實秋

張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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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8日訊】1930年5月,梁實秋在《新月》第2卷第11號發表《魯迅与牛》一文,針對魯迅《“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中的人身攻擊予以回應,說是“我在《新月》第二卷第九期寫了一篇短文《答魯迅先生》,我的大意不外兩點:(一)我覺得魯迅先生近來的翻譯‘晦澀,甚而至于難解之處也真多’,所以真不愧為‘硬譯’,我已經舉過三個例,隨時還可多舉几個例。(二)魯迅先生善寫有‘趣味’的‘嘲笑’人的‘雜感’,但是我不曾知道他的積极的對于文藝与思想的態度是什么,主張是什么,所以我愿他說几句正面的話。……”“魯迅先生對于我上面說的兩點正文,截止現在為止,并沒有回答。而許多許多枝節問題又生出來了。這正是魯迅先生的故態,他就沒有耐性能使他徹底的在某范圍之內討論一個問題,……他也并不想咬下你一塊肉,只想撕破你的衣服,招你惡心。”

另据宋益喬《新月才子》一書介紹,梁實秋“進入80歲高齡后說過這樣一些話”:“魯迅從來沒有和我正面辯論過,……我与魯迅的論戰,實際上不成為論戰,因為論戰要有個題目,要有個范圍,魯迅沒有文學的主張,他沒有寫過一篇文章陳述他的文學思想。”

讀了梁實秋的文字,筆者總覺得他和胡适、陳源、徐志摩諸人都太老實、太紳士了一些,根本就不明白自己所面對的是什么樣的一個對手,根本不明白魯迅并不需要“文學的主張”;因為他自有一套“文學”之外的可以稱之為“不擇手段主義”和“党同伐异主義”的主張。
在《新青年》同人中,魯迅是唯一一個不以真實姓名和真實身份示人的特例,這其中的道理,他在1925年5月3日致許廣平信中說得明白:“叫喊几聲的人獨要硬負片面的責任,如孩子脫衣以入虎穴,豈非大愚么?……我以為只要目的是正的——這所謂正不正,又只專憑自己判斷——即可用無論什么手段,而況假名真名之小事也哉,……”(《兩地書》原信十九)

1928年4月10日,魯迅在《三閑集‧通信》中又頗不情愿地公開了自己“不擇手段”的“手段”和“主義”:

“真話呢,我也不想公開,因為現在還是言行不大一致的好。……無須大惊小怪,這不過是不擇手段的手段,還不是主義哩。即使是主義,我敢寫出,肯寫出,還不算坏東西。等到我坏起來,就一定將這些寶貝放在肚子里,手頭集許多錢,住在安全地帶,而主張別人必須做犧牲。”

相對于自以為“目的是正的”的“不擇手段主義”,魯迅對于“党同伐异主義”有更多的說明。1926年12月29日,視國民党為同党的魯迅,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中總結辛亥革命的血腥教訓時說:“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費厄潑賴’精神,我以為至少須俟所謂‘落水狗’者帶有人气之后。……一言以蔽之:‘党同伐异’而已矣。”

1926年12月12日,魯迅在致許廣平信中,甚至把“敢自說是戴著假面和承認‘党同伐异’”當作壓倒別人抬高自己的精神制高點予以炫耀,說是“我時時覺得自己很渺小;但看少爺們著作,竟沒有一個如我,敢自說是戴著假面和承認‘党同伐异’的,他們說到底總必以‘公平’自居。”(《兩地書》原信一0六)

1927年1月,魯迅在《新的世故》中再一次為自己的“敢自說是戴著假面和承認‘党同伐异’”進行既抹黑自己又弄贓別人然后再壓倒別人并抬高自己的心理化妝和道學包裝:
“我常說,我不會批評,我只能說自己的話,我是党同伐异的。的确,我還沒有找到公理或正義。就是去年和章士釗鬧,……我就不挂什么‘公理正義’,什么‘批評’的金字招牌。那時,以我為是者我輩,以章為是者章輩;即自稱公正的中立的批評之流,在我看來,也是以我為是者我輩,以章為是者章輩。其余一切等等,照此類推。”

到了1935年11月16日,正在挂靠蘇俄和中共的晚年魯迅,在致蕭軍、蕭紅信中,儼然是又回到了視國民党為同党、視辛亥革命為正統的老路上,徹底拋棄了自己有條件地認同過的人道主義立場:“二十四年前,太大度了,受了所謂‘文明’這兩個字的騙。到將來,也會有人道主義者反對報复的罷,我憎惡他們”。

由魯迅對于反人道主義的“党同伐异主義”和“不擇手段主義”的至死不渝,便可明白梁實秋找魯迅要什么“積极的對于文藝与思想的態度是什么,主張是什么”,是如何的盲目、老實、可怜和可笑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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