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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來台 兩岸條例採生活從寬身分從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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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一日電)針對兩岸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制度的調整,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法政處長楊家駿表示,主要考量國際間是以單一戶籍為常態,同時針對大陸配偶來台所衍生的問題,兩岸條例以「生活從寬、身分從嚴」為政策方向,在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時,法規面也增加審查機制,以防杜假結婚情事。

據中央社11月11日報導,為使大眾更清楚剛修正通過的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楊家駿說明「兩岸關係條例新架構」,主要包括「兩岸協商」、「入出境制度」、「擔任大陸地區職務或成員」、「聯合設立法人、締結聯盟或為合作行為」、「兩岸通航」、「經貿及文教往來」等事項。

針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停留、居留及定居制度的調整,楊家駿表示兩岸條例是以「考量兩岸制度的相容性」、「務實解決台灣地區人民雙重身分可能衍生的權利義務衝突問題」、「落實生活從寬政策」、「設計防弊措施」、「符合國際通例的大陸商務人士居、停留規定」為規劃方向。

根據新修正兩岸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此次兩岸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制度的調整,楊家駿解釋,主要考量國際間是以單一戶籍為常態,同時針對大陸配偶來台以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的制度設計,可提供生活上的便利,避免因制度上的限制(以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半年須離境半年的規定)而奔波兩岸。

至於是否定居,亦尊重大陸地區人民的選擇和意願,而不再有強制轉換身份的要求,但調整落實「生活從寬」政策時,法規面也增加審查機制,以防杜假結婚情事。

此外,為避免因雙重身分產生選擇或規避相關權利義務情事,對台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朝單一身分制修法。另一方面,為使民眾適應新規定,訂定過渡條款,明定在相關規定修正施行後一定期間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不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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