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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緩課股票明細表」等三張明細表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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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14日電)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稽徵作業、考量現行營利事業已無發行緩課股票,分配非境內居住者及大陸地區股東的股利或盈餘,也另有填報扣繳憑單或股利憑單資料,台灣財政部表示,今年度起,非居住者股東股利分配、大陸地區股東股利分配,以及盈餘緩課股票明細表已廢除。

財政部指出,這三張明細表廢除後,稽徵機關為能即時掌握營利事業單位分配股利或盈餘年度的所得資料,也一併修訂「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申報書」格式。

營利事業單位於分配股利或盈餘年度,除依法填發扣繳憑單予非境內居住者股東及大陸地區股東,並彙總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外,另須將「扣繳憑單」總份數、股利淨額、稅額扣抵比率、可扣抵稅額等數字,同時填載於「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申報書」的扣繳憑單(D)欄。

營利事業單位若對填報「扣繳憑單」、「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及「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申報書」仍有疑義,可參閱申報書背面的填報說明或洽各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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