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的圈地鬧劇和歸難華僑的人間悲劇

張耀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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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這份福建省寧德市東湖塘華僑農場被當地政府非法圈占的材料,放在手邊已經兩個多月,經過到當地採訪的幾位朋友的再三確認,全部內容真實無誤,現予公開,以期引起更加廣泛的關注和合理合法的解決。

一、地方政府圈占難僑土地

地處福建省寧德市東郊的東湖塘華僑農場,始建於1965年,數十年來,農場先後安置來自印尼、緬甸、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國的歸難華僑4000多人。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持下,經過數千名歸難華僑的艱苦創業,農場一度擁有15700畝土地,其中包括水田3350畝,果園1500畝,魚塘1400畝,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生機勃勃的景象。

1997年,福建省政府根據中央(1985)26號文件精神,將東湖塘華僑農場劃歸寧德市委(原地委)、市政府(原地區行署)直管。由於農場毗鄰寧德城區,具有巨大的升值空間,從而被當地政府當成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1998年9月,原寧德行政公署以一紙《關於研究華僑農場改制問題的專題會議紀要》作出決定:「農場現有土地全部歸開發區(東僑開發區),作為改地建市、新建城區與經濟開發區的建設用地;其次,東僑開發區用地按照分期分批循序漸進的原則,對農場土地一次性徵用,分期到位。開發區必須拿出用地計劃交給農場,農場要按計劃要求按期騰出土地;政府一次性補償農場1500萬元(分期分批到位)。」

這一紙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會議紀要,決定了4000多名歸難華僑的悲劇命運:賴以生存的土地被圈占,數千名農場職工被下崗,只能靠著菲薄的救濟艱難度日。

二、變本加厲的政府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國家對安置歸僑的農場、林場等企業給予扶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不得侵犯其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對於政府部門因國家或公眾利益而徵用國有企業和農村集體的土地,在申報審批的法律程序和運作規則方面,也有較為明確的法律規定。華僑農場的土地是歸難華僑職工賴以生存的基本生產資料,其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憲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正當保護。前寧德行政公署以發展經濟和城市東擴為由,以一紙「會議紀要」就圈占東湖塘華僑農場15700畝土地,分明是一種違法行政的不正當作為。

在違法征地過程中,寧德市政府徵用15700畝土地,只承諾給予1500萬元補償,每畝補償價格僅為955.4元,幾乎等於是無償圈占。在歸難華僑的強烈要求下,寧德市政府才稍作調整,即使如此,位於東擴後的市中心的幾千畝已開發土地,每畝也僅付4000餘元的補償金。

繼前寧德行政公署在《關於研究華僑農場改制問題的專題會議紀要》中開創違法操作的先例之後,寧德市政府不僅不依法予以改正並汲取教訓,反而變本加厲地胡作非為。近年來,市政府又以每畝1萬元的收購價格,強行把農場剩餘土地納入市土地儲備中心;與此同時,市政府從鄰近農村收購土地納入市土地儲備中心,則需要付出每畝6—12萬元的代價。在對農場征地中,青苗與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也大大低於附近農民,另有一部份農場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根本沒有得到過賠償。歸難華僑在寧德市地方政府眼裡,分明成了連被稱為「二等公民」的當地農民都不如的「三等公民」,像這樣等級分明的身份歧視,即使在最為野蠻落後的非洲土著人部落裡,也是難得一見的。

三、失地、失業、失房的人間悲劇

中國是國際《難民地位公約》的簽約國。公約中明確規定簽約國要在就業、福利、社會保障、生存等方面給予難民最優惠待遇。東湖塘華僑農場是中國印支難民的重要安置點之一。聯合國難民署曾經以項目經費的形式救助過這家華僑農場,並對包括該農場在內的194個在華印支難民安置點保持著詳細記錄。華僑農場是國家承擔國際義務,為安置僑居國被迫遷回國的歸難華僑而建立的生產生活基地。

幾年前,農場歸難華僑職工384人曾聯名向中央有關部門反映土地被徵用,生產生活無出路的問題,引起國務院有關領導和部門的高度重視,多次批示要求地方政府妥善解決,維護歸難華僑的合法權益。2002年11月,國務院接待安置印支難民領導小組給福建省政府發函指出:務必不要因建開發區影響了難民的生計,而引起聯合國難民署的負面關注。並請福建省政府「責成寧德市有關部門從國家的政治利益出發,認真解決安置在東湖塘華僑農場難民的困難,避免造成不良的國際影響」。然而,在巨大商業利益的驅動之下,寧德市政府竟然置本國和國際法律於不顧,遲遲不予解決歸難華僑的實際問題。

1997年度,東湖塘華僑農場生產總值高達1517.72萬元,職工年人均收入4453元。到了2002年度,農場生產總值僅為215萬元,2003年社會總產值又下降到100多萬元,排在福建省17個華僑農場的倒數第一。該農場除七星管區外,7個管區的土地已經大部份被圈占和徵用,其中大門山和五里亭管區土地全部被徵用。農場職工1000多人無地耕種,下崗失業。經過歸難華僑職工的多次上訪和申訴,從2003年起,下崗正式職工每月領到280元,18歲以上非正式職工每月100元的生活保障金。歸難華僑下崗職工生活極為困難,許多家庭擠住在堆滿垃圾的危房之中,甚至於拿不出錢供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五里亭管區越南歸僑職工何深富一家三口人,每月僅靠380元救濟金維繫生活,每月僅支付水電費就近百元,孩子入學還要交納600元的贊助費。

2003年10月,農場蘭溪管區的歸難華僑職工,因為沒有得到青苗賠償與房地產商進行當面交涉,房地產商指使民工毆打華僑職工,越南歸僑何觀德肋骨被打斷、頭被打破,至今沒有痊癒。歸難華僑職工不滿地說:開發區只扛了一塊牌子,就把我們的土地全拿走了,我們今後該如何活下去啊?

寧德市地處閩東經濟欠發達地區,財政入不敷出,2003年總收入僅15億元左右,而支出卻在20億元以上,其財政收支平衡全靠中央和省財政轉移支付維繫。據調查,寧德市城區東擴和開發區建設總體規劃全部到位,需投入500—600億元,而當地政府根本負擔不起這筆盲目建設的巨額資金,向本地公民強制轉嫁政府負擔,就成了當地政府的最佳選擇。幾年來,儘管寧德市政府用幾乎無償的方式從東湖塘華僑農場徵用土地給開發區,時至今日,開發區也只是完成了15億元的資金投入,致使開發區項目進展緩慢,許多土地征而未用。在原本就大量失業下崗的當下社會中,人為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的閒置拋荒。

鑒於目前的實際情況,東湖塘華僑農場數千名華僑職工的最大心願,就是把尚未正式徵用的10000多畝和已正式徵用的5147.85畝土地中尚未使用的部份,全部收回農場並依法經營,以便恢復幾年前安居樂業的平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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