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市2006年將調高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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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從明年1月1日起,舊金山市的最低工資將因通貨膨脹而調漲,從目前的每小時8.62元增加到8.82元﹐調幅從每小時增加20仙至一元不等。同時,過去不受最低工資法規範的非營利組織以及員工少於10人的小型企業,現在也將強制規定最低工資從每小時7.75元增加到8.82元。

舊金山市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Office of Labor Standards Enforcement)理查.華勒(Rich Waller)表示,那些只有1至5人的小型企業也必須和大公司競爭,以得到員工。小型企業不像大公司可以廣泛的貼出招募消息,而必須自己走出來到街上去尋找員工,因此為了留住員工,大部份小型企業的薪水都比舊金山市最低工資高。

在明年的調漲中,20仙的調漲是一項固定的週期性調漲,但是小型企業及非營利組織面對的1.07元調漲,則是完全配合最低工資法,不再享有豁免。小型企業及非營利組織之前豁免於付最低工資,是根據2003年選民投票結果,因此從2004年起雖然舊金山市最低工資為8.05元,但小型企業及非營利組織可豁免;至2005年舊金山市則規定最低工資為8.62元,小型企業及非營利組織為7.75元,但從明年起都從8.82元起跳。

非營利組織「全球交易」(Global Exchange)的安瑞亞.布法(Andrea Buffa)說:「非營利組織也應該和營利企業一樣擁有相同的勞工標準。」她表示,「世界交易」組織從生活工資法在2000年8月通過後,就一直配合舊金山市的規定。

雖然大部份小型企業及非營利組織都支付超過最低工資的薪水,但仍然有少數公司並沒有。華勒指出,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將在10月28日舉辦第一場公聽會,在這場公聽會中,Chestnut街上的一家餐館老板將出席,以駁斥員工所抗議未領到最低工資。華勒表示,如果該餐館確實違反最低工資法,除了將補足員工薪資外,還要繳付罰款。

到目前為止,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已從113件訴願中,為600名員工向雇主收取了共達28萬元的薪資補償,並且之前的案例都沒有舉行過公聽會;在以前的案例中,一旦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接到了員工訴願未獲最低工資,在和雇主接觸後,雇主都願意接受市府規定的最低工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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