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表示將盡快就秘密監察及竊聽電話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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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四日電)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天表示,政府正全速進行秘密監察和竊取通訊的立法工作,期望在今年立法年度內獲立法會通過。他強調秘密監察是行之有效的偵查手法,也合法合憲。

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執法部門秘密監察及竊取通訊的問題。議員普遍不滿香港政府在法庭裁決有關的行為違反了「基本法」後,仍以行政長官命令方式,授權執法人員繼續進行以「竊聽」和「偷拍」的方式調查案件。

不過,李少光在會上回答時表示,進行秘密監察是為了維護香港的治安,既是行之有效的偵查手法,也是合法合憲的。

他說,行政長官簽發行政命令,容許執法部門進行秘密監察,並不代表過往進行秘密監控,打擊罪行的做法沒有法理依據。

李少光重申,基於法庭的裁決及公眾關注,政府除了繼續就有關案件上訴外,亦會盡快就秘密監察及截取通訊的立法問題諮詢立法會,並提交修訂法例,希望在即將來臨的立法年度通過。

對於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行政長官頒發「秘密監察程式命令」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李少光表示,如果政府敗訴,可能要立法會通過臨時緊急法例,繼續賦予執法人員執法的權力。

他又指出,秘密監察是很敏感和複雜的課題,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故需要詳加考慮;並希望日後提出的法案,能符合大部分市民和立法會議員的要求。

廉政公署及警方沿用近三十年的「竊聽」和「偷拍」等調查手法,不斷被香港法院裁定違反「基本法」。今年七月,香港區域法院裁定廉署蓄意偷錄被告與律師對話的行為,違犯了「基本法」,裁定永久終止聆訊有關案件,引起香港輿論批評執法部門用竊聽方式查案的做法,是侵犯隱私權。

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於八月五日頒布「執法 (秘密監察程式)命令」,規定執法人員日後進行監聽和偷拍等秘密監察時,必須依照指定程式,向部門首長指定的授權人員申請,作為立法規管前的臨時措施。但此舉引起法律界及民主派議員強烈反彈,激進民主派議員梁國雄已就「秘密監察程式命令」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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