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宇:官升脾氣漲?

——在臨沂費縣人民法院立案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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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7日訊】2005年8月28日晚,與塗畢聲一起搭乘長途客車去山東臨沂費縣——一個因當年打鬼子、出過大土匪而聞名的地方。明天,在鬼子被打跑、土匪被滅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上這一小小的縣城裏,有遭遇野蠻計生的農民等著我們去幫他們寫訴狀、立案。

8月29日清晨,坐在紅色昌河麵包車上,看到迎面那幾個大字“費縣人民歡迎您”,哦,費縣到了,人民歡迎我——政府、公檢法工作人員是人民,自然歡迎我。隨著“銀光大道”的延伸,我們在費縣境內逐漸深入,相繼出現在路兩邊的單位名稱給了我更大信心:左手邊單位叫“正義某某集團”、右手邊的單位叫“陽光洗浴中心”。商業標誌都用上了陽光和正義的地方,自然少不了這兩項。國家打造陽光政府的決心和行動讓一件件違法行政事件暴露在陽光之下,而我們這些人奔走呼號的,不正是為了心裏還存在的一點點正義感麼——雖然正義是那張說爛了的普洛透斯的臉,總是讓人捉摸不定。接下來的一個大門廊簡直讓我興高采烈了:“開放的費縣歡迎您”。一個開放的、充滿了陽光和正義的地方在等著我們。

老天爺也許是不看標語的,當我們在費縣長途客車站等待農民兄弟的時候,開始下雨。

在大明旅館(又見“光明”)的一個美容室裏,經過大半天的工作,完善了八份訴狀。一切順利,樓下的警車呆了段時間開走了,農民朋友的口音也逐漸適應了。匯合從青島連夜趕來江天勇律師、李春富律師連同費縣、沂南縣農民冒雨分乘兩輛紅色昌河,趕到費縣人民法院。

立案大廳一位工作人員簡單看了一下訴狀。

“行政訴訟遞訴狀要先到行政廳審查”。

“行政廳審查?”

“是啊!這是法律規定,你不懂麼?”

……套用我們教材裏常用的一句話,法律有廣義的法律也有狹義的法律,而立案大廳這位工作人員所說的法律絕對是廣義的。費縣法院立案廳工作人員口中的法律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訴權在這裏多了一道門檻兒。

不想在這裏糾纏,同時也正好見識下他們這項司法改革措施到底如何操作,於是穿過馬路來到對面的費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告訴門衛我們按照“規定”要找行政廳辦理遞訴狀之前的審查工作。一番扯皮,出來兩位,一女一男。女的幹練嚴肅,男的富態和藹。直接把我們一干人等引導到辦公樓旁一排平房中的一間——法院庭審室。這倒好,我們擔心費縣人民法院不給立案,人家卻直接讓我們享受了進法庭的待遇。

兩位法官還算痛快,直接把八份訴狀接過去,告訴我們,從接到訴狀的這一刻起,七日之內,定會給我們的當事人一個是否受理的答復。在江天勇律師的堅持下,他們依然還算痛快地答應寫下字據“已收到某某某提交的訴狀”。並請我們稍等,因為要蓋公章,而公章在辦公室。出於對兩位法官的敬仰,我請教了他們的大名,並把他們承諾的聲音錄在錄音筆裏,以供日後慰籍自己對於這兩位法律同仁的思念之情。

這一稍等,就沒了動靜。雨越來越大,衣衫單薄,饑腸轆轆的農民朋友站在法院外的一家藥店屋簷下避雨,極度勞累的其中兩位女性坐在潮濕的地上,緊緊裹著自己的衣衫。她們其中一位因親屬“計生”問題而受牽連,關押、毒打;另一位因自身“計生”問題牽連親友,被迫做了引產手術。門衛不讓我們進法院大門,實在氣憤的我雖然一再告誡自己要克制、要克制,但看來再克制也等不到二位法官的身影,便不再理會門衛的阻撓走進法院大門,心想,也許他們就是要激怒、要找碴,那就找我的碴好了。門衛問我:能不能考慮他是職責所在?我告訴他:阻攔農民進人民法院不是你的職責,所以你的問題不是問題。在直視他的眼睛的時候,發現他的目光沒那麼堅硬了,也許是我的錯覺。

進入行政廳辦公室,看到那位女法官正抱著電話說些什麼,男法官笑嘻嘻告訴我,正在請示領導,請稍等。我發自內心地問候:你們辛苦了。男法官臉上有些不自在,連連說“我們也是辦事人員,多多理解,多多諒解”。“所以說你們辛苦了。”還是等他們的請示結果吧。知道不可能順利,起訴是到法院尋求救濟,也是通過法院向當地政府傳遞一個資訊:這些被打著計劃生育旗號坑農、破壞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少數違法、犯罪行政人員侵害的無助農民,基於對法律的信任、對於黨和國家的信任,基於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基於捍衛國家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決心,希望通過理性行動,維護自己權利、幫助政府清除那些給黨和國家抹黑的違法犯罪分子。現在法官請示,也是在間接幫我們——多麼奇怪的結論!但在當下,本應該獨立於行政權力之外的司法機構,竟以這種方式成了農民與政府的溝通渠道。

小塗、李律師、江律師、我以及幾位農民被男法官領進另一間辦公室:“廳長正在請示領導,各位跟我到這邊休息一下吧。”“喝茶!”“我們只是具體辦事人員,請理解”在說到遞訴狀之前要先到行政廳審查這樣的創舉時,他無言點頭苦笑;在說到農民之苦之慘,他說“是啊,農民告狀,真是出於無奈……” 面對這樣一位法律人,真不知道該對他個人作何評價。是什麼把如此榮耀職業的職業者變得如此沒有尊嚴?可以猜測他在拖延,可以責備他狡猾,但我覺得他同樣令人同情。

對於個人的理解不能代替對其法定職責的要求。女廳長仍說等領導,以始終如一的那張寫滿了法官威嚴的臉面對我們的催促:“你們出去,你們到那邊去!”“我是副廳長,廳長馬上就要來,他會給你們一個滿意答復,你們現在出去,好嗎!?”

廳長回來了,據說在威海或者煙臺參加一個行政審判工作的會議就立刻趕到。會議講了什麼,不得而知。但會議沒講什麼,應該知道:正如費縣法院辦公樓大廳牆壁上貼的服務承諾一樣,不得推諉、不得給群眾臉色……記不清楚確切寫了些什麼,因為看過太多比這更漂亮的文字了。江天勇律師看得很仔細,並且要拉著費縣法院的工作人員一起好好學學。女廳長整理了訴狀,說要交給廳長,便消失不見。又等了一段時間,廳長也毫無動靜。決定上去拜訪——級別越高,樓層是越高的。因為在樓下見過照片,所以叫住的那位在走廊裏行色匆匆的男士正是行政廳廳長,盼了兩個多小時,終於見到了這位領導:“請問您是某廳長麼?”(無形中已經將他官升N級)轉過頭面對我的是一張充滿了警惕與敵視的臉,看來毫不領情:“你什麼事兒?!”“請問您是某廳長麼?”“什麼事吧!”既然人家不喜歡禮貌問候,那就直接些:“某副廳長說向你請示,你現在有什麼答復?”“你們下去等!”“等多久?”“我讓你們下去等!我還要請示領導!”“我們已經等了兩個多小時了,還要等到什麼時候?你只需要給我們寫個字條,說明收到了我們的訴狀,這是事實吧?對事實的認可還要請示什麼?是請示是否要說實話麼?”“下去!”……

下去。再次等待無果,上樓,門衛追上了我們。告訴我這是辦公區,都下班了,無人看守。言下之意:第一,法院辦公區不是我們和農民隨便進的;第二,辦公區人都下班了,財務安全是問題了……“辦公區不就是給老百姓辦公的麼?老百姓不是小偷,怎麼就不能進辦公區!”江天勇更是絕,“你既然不放心,那就陪我們一起上去找廳長。”爭論中出來一個矮個男人,江天勇律師實在氣憤不過,同他理論起來,看著這位工作人員理直氣壯地對江律師說著“道理”,實在難以忍受,就勸江律師“別和他談,他也不懂法律”。算了,上樓又能如何?今天不給字據,明天接著送,一直送到全國都知道費縣人民法院如何依法辦事。

當時時間已經是下午六點十五,明早必須趕回北京辦事,只能當逃兵了。江律師、李律師、塗畢聲要趕往沂南縣,幫助那裏的農民立案。對不起,你們辛苦了!

這次見識了費縣人民法院門衛、立案廳工作人員、行政廳審判員、行政廳副廳長、行政廳廳長,有個有趣的現象:他們中,“官”越大,脾氣越大,對我們越不友好。不知道是脾氣大、對老百姓態度惡劣的人容易升官還是升了官讓他們脾氣變壞、對老百姓態度惡劣了?但願這只是巧合,否則不管如何回答上面的問題,都讓人心驚膽戰:我們在選擇什麼樣的人作法官?我們的法官變成了什麼樣的人?

此時,我正在臨沂開往北京的長途客車上記述這一天的經歷、推測那些訴狀會引發什麼樣的權力聯動。行政化管理的法院內,法官都是官僚體系內的一級,要向自己的上級彙報請示,不能越雷池一步。接下來,廳長要向副院長彙報吧,副院長的上級是院長。那麼,在關於是否要承認他們已經收到農民訴狀這個問題上,院長會向誰請示?然後誰再請示誰?請示的內容是什麼?

剛剛,老鄉打來電話,告訴我,政府已經給他家打了電話,說知道他起訴了,要和他談談。法院也告訴他,明天下午四點去法院,等候通知。

車窗外的雨似乎更大了。

2005年8月30日淩晨(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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