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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公告地價 平均調漲百分之八點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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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四日電)台中縣地價評議委員會今天審議通過九十五年度各鄉鎮市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案及徵收補償地價補償加成數,其中公告現值調整結果較上年度總平均調漲百分之八點五八。

台中縣最高地價區段仍為豐原市第一五二區段,範圍為博愛街、信義街間的中正路兩側,每平方公尺十五萬七千元,較去年上升兩千元。

最低地價為和平鄉第七三區段,範圍為台七甲與台八甲線道路用地,每平方公尺四十三元。地政局指出,此次漲幅最高的為潭子鄉第一六五之二地價區段,調幅達百分之一百零二點四二,最高跌幅則為大里市第二六七之一地價區段,跌幅為百分之二十六點三六。

台中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今天舉行九十四年第四次會議,縣府地政局於會中表示,在整體經濟景氣未見明顯復甦情況下,除重大開發案地區外,房地產交易僅呈現微幅波動。

重大開發案,如大里、烏日、霧峰數條新闢道路完工通車、烏日高鐵台中站區、大雅中科鄰近地區、太平市新光區段徵收等,因建設帶動發展致地價漲幅較大。

地政局表示,為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改及政策實施,經過調整,九十五年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平均成數為百分之六十一點四六。

在這次公告現值調整案中,九十四年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成數越低的區段,九十五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幅度越大。

經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聽取各地政事務所報告調整情形,並充分討論後,調整結果九十五年公告現值比九十四年總平均調漲百分之八點五八。

此外,九十五年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平均調幅較去年調漲百分之七點三二。

地政局表示,各鄉鎮市因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的闢建,地價顯有增漲的地區,均酌予調漲,以符地價的平衡性,其鄰近土地考量受公共建設影響因素強弱,做合理均衡的地價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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