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綜述:廣州正在努力打造「動物莊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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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訊】(大紀元獨立觀察員報道)

2005年被廣州定為城市管理年

2005年1月13日,中共廣州市、區及粵省黨政官員開會,2005年被定為廣州市城市管理年,這一年將以加強城市環境、食品安全、流動人員管理三項工作為城市管理重點。聲稱將用半年時間清理查處所有違法建設;力爭在今年3月底前在市區全面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企業;用2至3年的時間,使全市流動人員綜合管理信息登記率達到100%。

林樹森、張廣寧、朱振中、張桂芳、陳建華、朱穗生、孔少瓊、蘇澤群、許瑞生、陳明德、王曉玲等省市領導及各部門、各區(縣級市)中共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了該會議。其中林樹森、朱穗生為追查國際嫌犯,蘇澤群、張桂芳等為積極參與迫害者。

更加嚴厲控制違法用地和建設

副市長許瑞生提出要嚴厲控制違法用地、非法建設等。為了保證嚴控的合法性,《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規則》已於2004年5月22日由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正式頒布並實施。該《規則》明確規定:被強制拆遷人如果拒絕、阻礙執行公務的,也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一《規則》的出台,曾為轟動海內外的「小谷圍藝術村」非法強制拆遷及時的提供了法律外衣。「小谷圍藝術村」非法拆遷一案,表明了廣州市政府為了斂財可以動用任何手段,包括根據需要制定法律法規。

廣州至今不肯取消暫住證

自從2003年發生孫志剛被警察和收容所一起打死的事情被披露之後,廣東官員頂住了一切壓力拒不取消暫住證。

有調查表明,92%的民眾認為需要廢除暫住證。有關法律專家表示,暫住證違反《行政許可法》,並造成對公民的歧視,也給發放暫住證的部門以非法斂財的機會。但是廣東公安廳代表戶政處副處長黃成龍依然以流動人口非常大為由拒絕取消。

《南方日報》網絡版2004年12月29日報道:政府部門常查暫住證,讓「海歸」企業無所適從,「每次查暫住證,就像抓賊一樣」。

由於打死孫志剛引發收容制度被迫取消之後,有內部消息稱廣州警方一直耿耿於懷,積極放任各類搶劫等違法案件的發生。到2004年秋冬季節,空前頻繁的社會治安問題和雙搶案已經給廣州居民帶來了空前的不安全感。廣州警方報復的機會到了。

2005年廣州市擬出台《廣州市流動人員勞動就業管理辦法》,對外來流動人員採取更加嚴厲的管理措施,今後,外來流動人口來廣州找工必須先進行人口申報,「驗明正身」並找到工作後,用工單位必須在流動人口就業服務網上登記備案。對於不履行登記備案義務的用人單位,一經查實將嚴厲懲處。

2005年2月3日,廣州市副市長蘇澤群透露,相關規定不日將出台。

案件頻發據說是流動人員為主

廣州政府和警方都把這些歸咎於對流動人員的管理不力。副市長蘇澤群宣稱,2004年工商部門查處的無照經營企業10827家,屬流動人員辦的占70%;查處的制假販假案件中,涉案流動人員占80%;公安機關查辦的違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員中,流動人員占87%;城管部門查處的占道經營亂擺亂賣30萬宗案件中,涉案的流動人員占90%;市勞動保障部門查處的拖欠工資案件中,受害者屬流動人員的占80%;火災事故死亡47人中,40個是流動人員,占85.11%。而調查也顯示,城市管理應加強整頓的12項主要工作中,市民認為排第一的是社會治安,第二是汽車尾氣,第三就是流動人員的管理。

廣州官員的統計數字,有明顯的誤導性。「無照經營」、「占道經營亂擺亂賣」一般都是街頭的小商小販,把他們歸為「企業」和幾十萬宗「案件」,很誇大。這一組統計數字,也沒有表明流動人員涉案所造成的損失,在廣州全年案件中佔有多大的比重。更為主要的是中共政權的公信力、它引用數字的真實性。廣州政府在SARS爆發過程中的表現就是一例。

本地官員的犯罪顯然並未考慮在內

近幾年來廣州市大案要案均以各級黨政官員為主。特別是政法、執法系統。

「小谷圍藝術村」非法拆遷一案,廣東省政府、廣州政府、市公安檢察法院、紀檢人大、工商稅務城管、市國土房管局悉數涉案集體參與犯罪。據粗略估計,約每棟價值750萬人民幣的近百棟別墅被毀,政府毀掉的民產這就是至少70億人民幣。據國內媒體報道,目前谷圍島的拆遷費用為4至5萬元一畝,三個鄰近藝術村但位置和景觀均不如前者的地塊,底價已達每畝250萬元,估計最高可拍賣到每畝500萬元。藝術村方圓約有120畝地,按每畝300萬估計,廣州政府至少可以一舉斂財36億。

多年來廣東省買官鬻爵一直十分嚴重,在廣州一個偏僻地區的派出所一任所長的價格,早在2000年就高達40萬~50萬人民幣。蘇澤群本人,在任揚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因對工商銀行進行金融詐騙被查出調離,反而成為廣州市副市長。

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在林樹森、朱穗生、葉育長、李宏芳、王定中等人的極力參與推動下,廣州政府官員已經造下了至少十數宗血案,並且至今逍遙法外。部分被迫害致死的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名單:陳承勇(35歲,海珠區)、高獻民(41歲,廣州市)、郝潤娟(28歲,白雲區)、李曉今(33歲,廣州市)、劉少波(廣州市)、羅織湘(28歲,廣州市)、大法弟子(男,姓名不詳,廣州市)、饒卓元(33歲,廣州市)、楊雪琴(65歲,廣州市)、朱德榮(廣州市)。這組名單顯示,被殺死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是風華正茂的年輕人。

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賣力,廣州警察濫殺無辜,公安局長卻獲連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朱穗生,1999年5月起履職;在朱局長掌管廣州警局僅4年時間,廣州就成了一個外來人口的地獄。2003年5月9日閉幕的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廣州市領導的任命名單,名單顯示:朱穗生將繼續連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一職。

廣州政府稱出台新規定是為了「保證流動人員的合法權益」

廣州市副市長蘇澤群稱,新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施行會實現流動人口在穗有序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

蘇澤群說,公安、城管、工商和治安員,加上出租屋管理員和勞動監察協管員,這六支隊伍將是流動人口管理的主力軍。目前廣州的出租屋管理員隊伍已有6455人,勞動監察協管員目前僅有146人,廣州還將按勞動部1:8000的比例要求進行配備,擬先在本市下崗失業人員中聘用一批,六支隊伍加起來將有52010人。

這可是一支超級龐大的隊伍,要養活這麼多人,沒有巨額的收入肯定是不行的。

流動人員的權益遭到更嚴重的踐踏

新規定明顯帶有更加濃厚的歧視和暴力威嚇色彩。外來人員進行人口申報必須「驗明正身」,找到工作後用工單位必須在流動人口就業服務網上「登記備案」。外來務工人員的登記是強迫性的,否則被視為非法務工,而企業如果膽敢錄用未登記員工也將遭到懲處。

蘇澤群還透露,到2004年底,廣州市已納入登記的流動人員有310萬人,廣州將把流動人員像戶籍人口一樣納入城市管理中。今後,來到廣州居住和工作的流動人口不管是住在出租屋,還是到企業找工就業,或者出現違法違紀行為,都將在流動人口網絡上備案。

沒有官員透露政府將如何保證流動人員的合法權益。近年來,包括廣州,廣東省內屢屢發生民工大規模討薪的事件,也屢屢發生民工被嚴重侵權的事件。

和政府極力宣傳不同的是,廣州的市民們明顯感受到近幾年來廣州的經濟一直在持續衰退。廣州市勞動局局長張傑明表示廣州不存在「民工荒」。但因為經濟事實上的嚴重衰退,在廣州目前大學畢業生找工作都越來越艱難,甚至有人願意無薪工作。在工薪越來越低的壓力下,越來越多的民工選擇離開廣州。

廣州官員加速斂財步伐

廣州官員收緊了套在流動人員脖子上的繩子,同時繩子的另一頭也把本地所有的私有單位緊緊套牢了。在經濟的衰退中,廣州政府不是想辦法刺激企業發展、放寬自由擇業,反而借口「建設文明城市」加緊控制、盤剝,肯定是有背後原因的。

但是無論什麼原因,廣州政府正在努力建設一個「動物莊園」式廣州的意圖,則是再明顯不過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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