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國人不堪重負 集資建房風起雲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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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訊】(大纪元综合报道)由於國內房價過高,繼北京於凌罡發起個人集資建房之後,個人集資建房“一石激起千層浪”,各地漣漪不斷。南京一個名為”我愛南京自建/團購房俱樂部”剛剛召開了籌備會,並已吸引了200多人報名。目前已經引起了國家高層的關注。據悉,國家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日前以名為“關於請報送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有關情況的函”的形式,於1月26日同時發給成都、北京、南京、廈門市建委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集資建房風起雲湧

據上海青年報1月10日消息,房產之窗新房監測系統顯示,前一周上海全市總成交量為60萬平米,總成交均價達9427元/平米,住宅成交均價為9452元/平米。房價連創新高,讓很多沒有購買能力的人們只能望“房”興嘆。

據大陸媒體報導,上海是中國第一個萌發個人合作造房夢想的大城市。2003年5月,由50多位海外留學人士、國內從事IT和金融的人士以及房屋設計師等成立的“民間造房運動”組織,在建房、稅收、地皮等方面沒有得到有關部門支持的情況下被迫解散。

2003年12月1日,北京聯想集團一名30歲的工程師於凌罡再次提議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到目前為止,已有600多人報名參加合作建房計劃。據悉,於凌罡計劃興辦的非營利性房地產公司將在今年元宵節過後辦理注冊手續,而民生銀行有關負責人已明確表示可以支持該集資建房項目的按揭貸款。

據了解,迄今為止,全國已有北京、上海、成都、南京、廈門等十幾個大城市開始出現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組織並進行具體運作。

南京一位叫njhero的網友率先提出了個人集資合作建房設想,並牽頭籌建”我愛南京自建/團購房俱樂部”,有意參加者已經達到200多人,正規注冊的有50多人。無獨有偶,今年1月,成都一名叫王勁夫的律師也發出倡議,要在成都征集100人集資蓋房子。

於凌罡表示,“個人集資合作建房這種模式,雖然於國於民都有利,但是,由於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投資周期運作完成,並且,這種新 模式目前還缺乏規范和管理,尚處在探索階段。因此,實施這種建房模式可能會給一部分詐騙分子以可乘之機。個人不要輕易參加這種集資建房項目。”

國家高層部門關注

據了解,國家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剛剛以”關於請報送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有關情況的函”的形式,向成都、北京、南京、廈門市建委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發函,便函中要求五城市報送的內容包括三個方面:本地區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詳細情況;五城市建委或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意見和看法;五城市建委或房屋土管部門對建設部部關於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工作的建議。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發的這個便函應該說是一個調研函,一方面了解各地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情況;另一方面征求基層對此事的意見和建議。

據北京市建委房改處處長王玉明介紹,“北京市建委已經把北京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詳細情況和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上報到建設部了。”

北京首個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發起人於凌罡認為,個人集資合作建房能夠用個 人的資金來緩解國家的經濟壓力,同時個人也可得到價格相對比商品房低的住房。建設部應該會支持個人集資合作建房這個事情。

問題思考

目前,各級政府都沒有給“集資建房”一個明確的答案,是既不反對也不支持的中庸態度。有人稱,其實目前政府也處於觀望狀態,正進一步調研,了解各地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情況後才能給出明確的態度。

“理論上講,在土地買賣市場自由化的今天,合伙拿地是完全行得通的,但具體操作起來並不是那樣簡單”,南京抉策地產研究中心的總經理厲建軍稱。這其中關鍵的就是集資內部矛盾的處理,利益分配的問題。“現在集資自願平等的原則,就很大程度上存在主體不明確的問題”。

南京市另一資深開發商也告訴記者,“房地產開發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牽涉的環節很多,並不是簡單的堆積土木”,房地產開發就如一台機器,有很多零件支撐,如果哪一個零件失效了,整個機器就難以運作。

政府是先頭。這位資深開發商坦言,自己從事房地產業十幾年,前期工作的重頭就是“政府”。“跑政府的時間和蓋大樓的時間是一半對一半的”。而這其中的耗費是難以預測的。

律師界也對集資建房注冊公司的股權結構提出了質疑。南京第一自建房俱樂部的章程中規定,目前,個人集資建房設想的幾百人都可以成為公司實際上的股東, 均可以享有股東權利的設想,從法律上來講是有障礙的。但關鍵的是,如果該公司股東只有2至50人,那麼這些人所籌集的資金肯定是個問題。

“一切計劃都等待實踐的檢驗”。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城市或組織成功地推進“個人集資建房”的實質性的進展。

個人自建房歷史

1.2001年4月,北京發起成立了一個“造房合作社”,由於種種原因已經流產。

2.上海2003年4月開始成立了一個個人自建房組織,史稱“民間造房運動”,組織者們核算出了建築樓層預計為18層,內部成本售價5691元 /平米,容積率2.5。進入實質性階段後,2003年5月20日,團隊的發起人撥通了通向現實世界的第一個電話──電話的那頭是上海市人事局。再沒有媒體 的報道,最後不知所終,估計流產。

3.2003年12月1日,北京聯想集團的一名30歲的工程師於凌罡再次提議集資蓋房,1年之內,已有500人參加了合作建房計劃。1月15 日,於凌罡召開合作建房聯盟成立大會。來自京城4個律師事務所的9名專業律師已經組成課題組,開始做此次合作建房聯盟大會的法律分析報告。

4.2004年底,南京一位叫njhero的網友率先提出了個人集資合作建房設想,並牽頭籌建“我愛南京自建/團購房俱樂部”。

5.2005年1月14日,成都一名叫王勁夫的律師發出倡議,要在成都征集100人集資蓋房子,並要在近期將向成都市有關部門提交集資建房的相關報告和詳細計劃。並為該集資項目取名為“大同花園”。

6.全國已經有10幾個城市開始出現這樣的組織計劃操作類似的事情,個人建房熱空前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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