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遠通嗆費率不漲 服務縮水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交通部委託遠通電收管理ETC,每車次支付三點四元,遠通電收昨天表示,這項費率偏低,遠通電收每個月賠二千七百萬元,遠通希望下週三前針對實際營運狀況調整委辦服務費,否則將縮減現行ETC服務,節省開支。

交部:違約將處置

遠通電收表示,縮減服務方案預定將包括高速公路各ETC直營門市每天營業時間縮減四小時,台北、台中、高雄三直營據點取消,以及精簡呈交高公局非必要報表,以降低營運成本。

對此,交通部長蔡堆強硬表示,現在合約都處於有效情況,遠通電收如果出現任何與合約不符狀況,交通部將有所處置。

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表示,目前每月營運開支包括支付數千個合作超商、加值卡業務佣金、車道錄影設備維修、房租水電、人事成本、車上機與晶片卡維修費用,每個月達四千五百萬元,但高公局每車次支付委辦服務費三點四元,每個月約支付遠通電收一千八百萬元,相差二千七百萬元,遠通電收無法負荷。

遠通電收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於八月三日判定高公局敗訴,遠通電收已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現在是處於「無因管理」狀態,基於社會責任提供服務,但交通部迄今未就捐贈股權部分表態、二次甄審規遲遲出不來、委託代辦費用的缺口亦採拖延策略,對遠通電收並不公平。

交通部官員說明,ETC第二階段甄審,參加甄審的台灣宇通和遠通各有主張,使得進度緩慢。對捐股一事,交通部早已表明非優先處理事項,因若在完成甄審前接受捐股,將形成球員兼裁判,並不適合。

——————————————————————————-

消基會批交通部被遠通

〔記者田瑞華/台北報導〕交通部委託遠通電收營運ETC,卻被遠通要求提高ETC委辦服務費,消基會昨天批評交通部已經被遠通「綁架」,卻還不設停損點,甚至質疑交通部有沒有做好接管準備?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既已撤銷遠通的最優申請人資格,繼續營經ETC就失去合法性,但交通部一直拿熱臉去貼對方的冷屁股,搞到最後恐怕騎虎難下。而且,搞不懂政府眼中為什麼只有已裝機的廿三萬人的權益,卻忽視更多沒有裝機的消費者,以及納稅人的權益?

李鳳翱表示,從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之後,政府究竟有沒有準備接管ETC?有沒有能力接管?如果到頭來遠通撤出不管,政府還推說「沒有能力接管」,瀆職的情況就很明顯。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