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權力與金錢橫行的時代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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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日訊】自2004年起,河南沁陽市委市政府陸續向投資5000萬以上的企業家發放“榮譽市民證”和“特別通行證”,這是兩個具有很高含金量的特權證,持有證件的企業家享受的待遇包括娛樂場所消費不接受公安機關檢查、車輛違法不罰款不扣證、子女入學自由擇校、醫院看病半價支付、風景區免收門票、職能部門不得在每月的1日25日對這些企業做例行檢查等。

這些特權證的發放,對於沁陽招商引資工作的促進作用是顯著的,該市三年來吸引了高達百億元的外來投資,正因為如此,沁陽市在招商引資和優化企業環境等方面採取的一系列手段和措施,得到了河南省相關部門的認可和肯定。

但是,這些被稱為“超國民待遇”的特權證的發放,顯示出中國社會運行規則的錯位。

車輛違法不罰款不扣證這樣的所謂優惠政策,實際已經超出了政府的授權範圍,並從根本上違背了憲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規定,已有違法犯罪之嫌;子女入學自由擇校、醫院看病半價支付、風景區免收門票等,則是對社會公共資源的不合理侵佔,一種典型的劫貧濟富行為;而娛樂場所消費不接受公安機關檢查和企業正常經營不受官員騷擾侵佔的“優惠”,則是公民本來就應當享受的權利—無論是誰,花錢在合法的娛樂場所消費都不應遭受警方干擾。

這種特權證的存在,使我們看到,沁陽政府的權力和權利意識是如何淡漠。無論是超國民待遇的特權,還是本來就應受保護的公民權利,都可以被他們拿來做為招商引資籌碼。但招商引資不是違法行為的藉口,所有的經濟活動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作為政府,更應確保企業在經營中的平等主體地位。

招商引資無疑會促使地方經濟發展,在某種程度上使企業入駐地政府和居民收入上升,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理解沁陽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資的迫切心情,但這樣的招商引資如果以違背法律精神的“超國民待遇”為代價,那麼,即使經濟得到發展,社會運行規則的錯位也將使這個社會成為一個純粹經濟怪物,而特權思想的盛行、法治精神的闕如將在根本上破壞社會的法律和道德環境,對社會整體而言,是一種得不償失的做法。

更何況,河南沁陽可以給投資5000萬的大老闆以“超國民待遇”,其他需要投資的地區就不可以給嗎?如果大家一起發放特權證,沁陽的比較優勢也就不存在了,而在全國範圍內,投資總量卻是有限的。那麼,為了進一步刺激投資,沁陽市是否可以出臺投資沁陽的大老闆殺人無須償命的優惠政策呢?

非經濟杠杆之外的特權引誘,從根本上來說,是一種封建思想和裙帶資本主義結合的怪物。問題是,誰給了沁陽市委市政府這樣的權力,誰又能制止沁陽市委市政府的這些做法?權力既然可以授予規模經濟以特權,那就說明,這種“超國民待遇”的特權是抓在權力手中的,不用說,權力的持有者更是近水樓臺先得月地享用著無數的特權,儘管這些特權的存在,是對法治社會建設的一種嘲弄。

借助發展經濟的所謂“硬道理”,權力與金錢的結合既漠視法律,又漠視中國社會健康有序的未來。在他們橫行天下的時候,“平等”、“公正”、“公民”這些概念的含義,事實已被完全抽空了。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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