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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擬補貼鼓勵汰換高齡遊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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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五日電)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今天表示,將於八日開會討論老舊遊覽車退場機制,原則上法不溯及既往,既有車輛退場將有補救措施,例如給予補貼。另外,考量大客車載客人數多,修法禁止國道客運和遊覽車等兩類營業大客車使用再生胎的方向不變。

陳晉源表示,老舊遊覽車退場機制將分階段處理。

由於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評估,全台一萬一千八百九十六輛遊覽車已超過市場需求,如果車齡十五年以上的一千四百四十八輛退場,仍能滿足市場需求。公路總局考慮先處理車齡十五年以上的老車,但車行繳牌後不能據以領新車牌,仍要在營業額達到標準後,才能增購新車。

另外,公路總局今天實地勘查梅嶺大車禍肇事遊覽車車況顯示胎紋合格,初步排除再生胎釀禍。

不過陳晉源指出,國道客運在高速公路行駛,車速快,遊覽車經常行駛山區,這兩類營業大客車載客人數多,一旦爆胎,問題嚴重,因此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的修法方向不變,即前後輪皆禁用再生胎。

由於禁用再生胎屬行政命令修正,法規作業程序較簡單,預計明年一月即可實施。

但同屬營業大客車的市區公車,因行經路段大多在市區道路,而且速限只有四十公里,並未禁用再生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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