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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总局拟补贴鼓励汰换高龄游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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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五日电)交通部公路总局局长陈晋源今天表示,将于八日开会讨论老旧游览车退场机制,原则上法不溯及既往,既有车辆退场将有补救措施,例如给予补贴。另外,考量大客车载客人数多,修法禁止国道客运和游览车等两类营业大客车使用再生胎的方向不变。

陈晋源表示,老旧游览车退场机制将分阶段处理。

由于中华民国游览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评估,全台一万一千八百九十六辆游览车已超过市场需求,如果车龄十五年以上的一千四百四十八辆退场,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路总局考虑先处理车龄十五年以上的老车,但车行缴牌后不能据以领新车牌,仍要在营业额达到标准后,才能增购新车。

另外,公路总局今天实地勘查梅岭大车祸肇事游览车车况显示胎纹合格,初步排除再生胎酿祸。

不过陈晋源指出,国道客运在高速公路行驶,车速快,游览车经常行驶山区,这两类营业大客车载客人数多,一旦爆胎,问题严重,因此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十九条的修法方向不变,即前后轮皆禁用再生胎。

由于禁用再生胎属行政命令修正,法规作业程序较简单,预计明年一月即可实施。

但同属营业大客车的市区公车,因行经路段大多在市区道路,而且速限只有四十公里,并未禁用再生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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