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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政部:回收若有利潤 相信大盤商會繼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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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五日電)對回收業者今天提出的三點訴求,財政部今天加以澄清。對於回收業者指財政部對大盤商開刀,等於逼下層拾荒業者「走上絕路」,財政部表示,若有利潤,理論上相信業者會繼續經營下去。而討論現行稅法制度是一回事,涉及違法逃漏稅又是另一回事,官員說,為何混為一談。

台灣省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總經理吳招治今天帶領上千名拾荒者到財政部抗議,隨後又轉往國民黨中央黨部等機關陳情。

二資社主要提出幾點訴求,包含詐欺橫行,如何要求沿街收購的拾荒者提供身份證統一編號,尤其,拾荒者教育程度不高,如何登記品名、單價與數量;拾荒者日子困苦,寫憑據會被政府抽稅,政府是逼民自殺;以及財政部現在雖對大盤商中盤商開刀,但若以後拾荒者回收的東西沒人買,同樣是逼基層拾荒者早上絕路。

不過,對於這幾點訴求,財政部官員一一澄清,指根據稅法規定,每天拾荒者交給回收商的回收物如果低於新台幣1000元,根本不用登記所謂品名單價數量,只要讓回收商登記一下名字或稱呼,有紀錄就可以。

事實上,官員指出,根據國稅局多次實地瞭解,回收商對於每一筆回收物其實都記錄的很清楚,一方面是怕負責作帳的人帳目不清,一方面也是怕收到贓物。

官員表示,為體諒拾荒者基層工作的辛苦,1000元以下可以免稅的規定,其實已經相當優惠,因為一般月收入三萬元,領薪水的人,還是得照樣繳稅。

況且,這個制度是否可以討論改良,甚至把1000元的門檻提高,跟吳招治等大盤業者涉嫌逃漏稅的行為是兩回事,不應混淆視聽。每個納稅義務人都得依現行稅法報繳稅,不是只要抗議稅法有改進空間,就可以違法逃漏稅,甚至要求將補稅與罰鍰一筆勾消。

官員指出,二資社成員引用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時期,二資社前身「台灣省廢棄物運銷合作社」最後撤銷補稅罰鍰的案例,但事實上,規定從頭到尾都沒變過,那時候撤銷是因為事證不足,但這次黑金中心提供的證據確鑿、資金流向也一清二楚。

對於吳招治等人指司法還沒判決確定,為何先補稅罰鍰,官員說,本來行政與司法就是雙軌並行,只要事證明確,行政部門可以補稅處罰,司法判決部分較為嚴重,自然需要審慎。

至於所謂對大盤商開刀是否會影響基層拾荒者的生計,官員表示,如果大盤商有利可圖,理論上應該還是會運作下去,而且,除二資社之外,目前全台還有第一、第三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各縣市也至少各有一個運銷合作社。不過,其他合作社是否有類似違法行為,官員表示,國稅局還沒有查到。

財政部針對這個案件開出的補稅單有290張,其中102件已經繳清,官員說,只要業者還有對自己有利的事證,財政部都願意針對個案再協商,若業者願意把欠稅繳清,裁罰的倍數也可視提出的事證重新評估。官員重申,每一個納稅義務人,只要有所得且達到法令課稅標準,就應依法繳稅,有違法逃漏稅的行為,也應依法補稅處罰。

這個案子是之前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中心查到二資社總經理吳招治與部分回收大盤商,涉嫌利用人頭分散所得、進行假賣賣假開發票、假造進項銷項,甚至涉及上市櫃公司掏空公司資產等重大違法行為,經移送財政部後,共開出補稅單290張,補稅金額與罰鍰加起來高達2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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